由于自認為是一個文人,有的時候會飄飄然標榜自己是一個作者,別人一夸更要有成作家的趨勢,所以我的生活總是奇形怪狀。我寫東西的原則,大概就是故事一定要按照事實來走,就算是虛構的,也要按照真實的邏輯來發展。有的時候寫點雜文散文之類,甚至涉及真相了,便更要小心翼翼地呈現一番。
但是實際上,故事是有很多種表達的方法的,比如前兩天我在總結我身上發生的一件事情時候,腦中不假思索是充滿陰暗的被剝離的想法,姑且可以稱它為事情的本質。事情的本質總是如此陰暗以至于陰暗和真實、本質之類的詞語快要成了形容詞間的固定搭配。當然,在我自欺欺人開始逃避時,我選擇轉念一想——奇跡從天而降——場景變得明亮了而我變得不再瑟縮,對白充滿浪漫主義的氣息,一切悲劇的收場變為順理成章的散文詩。
很多人看完我的文章對我筆下的世界感到同情,然后寫出來柔美的東西來刻畫出一個如此美好的世界。我知道我們這些可恥的文人都在用同一個世界作藍本,但是寫出來的東西卻往往矯枉過正,給人一種被抽離了的感覺,仿佛沉浸文學世界和溺在真實世界具有天壤之別。但我認為其實不是的,這是一個春秋筆法的游戲,標上分數就可以出到卷子里,我們因為內心的脆弱去美化,也因為內心的脆弱去丑化,連我們堪堪可以面對的東西也難逃脆弱的魔掌。如果這時候有內心強大的人突然冒出來,把這些謊言全揭穿,我相信他可能真實地坦白了一切,但他卻變成了唯一的騙子。
所以說這不是一個黑白不分的時代,這是一個黑白顛倒的時代。當我走在絕望的空氣中微笑的時候,我這不是勇敢面對的堅強,而是對人情世故的屈服。當我由于自欺欺人次數過多而導致這味既可口又有效的藥失效的時候,我會感覺到不聽不看不說不想就是最后的逃亡。
以上這些內容大概和我要敘述的故事們無關,但是告訴讀者講故事者的精神狀態和思想動態,無疑是一個對讀者負責任的表現。
第一部分
1
我曾經見過我小時候在電腦上打字的照片,大概當時我只有六歲的樣子。我記得很清楚,那個相冊里面,上一張照片是我穿著一件很顯瘦的背心拿著電話坐在我家書房的老板椅上,神采飛揚。照片上我在打的字是一個小說,題目是《大胖流浪記》。當時我閱讀的書目大概是《冒險小虎隊》《丁丁歷險記》、各種童話,中間夾雜著魯迅。在我眼里魯迅無疑還是一個比葉圣陶更成功的兒童文學作家。我認為單單看別人冒險是沒有趣味的,不如自己塑造一個人,讓他去冒險。我媽當時主要給我念上下五千年的故事,但是中間會冒出幾個瘋婆子、大胖之類的故事,權衡再三,我認為讓大胖成為我的主人公應該是最好的選擇。人設應該是和當時的我一樣的大,這樣能夠有代入感。外型上雖然我骨瘦如猴,但是大胖可以和我一樣的白。最重要的是,大胖可以突破家庭的阻礙,并且無視經濟獨立與否,遨游天地之間。
現在看來,這個大胖不論從外在還是從內在,都更像是一個大寫的我。
后來我多次尋找這篇文檔的痕跡,無果。我至今都不知道當時的我究竟讓大胖做過什么事情。我暗自下定決心,如果有一天我真的找到了這些文字,我會把大胖所做的事情身體力行——想必也不會很難辦到。關于這篇文檔,我想應該只有幾百字左右吧,因為當時的我剛剛學會微軟拼音輸入法,我至今都記得小學第一次計算機考試輸入課本上的《女媧補天》,一堂課45分鐘我只打下了145個字。所以當時我在電腦上寫《大胖流浪記》的重點應該在打字上而不在寫作上。
后來我曾經想過再寫這個故事,但是童年和少年時代的我比較古板,認為如果我草率地重寫了,那以前寫的不就全作廢了?在當時看來讓辛苦努力付之東流似乎不可理解,也不會輕易像今天縱觀全局然后得出這一切都毫無意義的結論。所以我就開始大汗淋漓去尋找那個文檔,然后氣喘吁吁地想,算了,算了,以后再說。而當我終于放棄去尋找的時候,我發現大胖這個形象已經脫離了時代,最重要的是脫離了我的年齡。
此時我的年齡是初中,我的興趣已經從做一個身手矯健的大俠變成了一個身手矯健的神探,這個興趣幾乎貫穿了我的整個初中。于是我開始新的創作:在一個莫名其妙的白日夢后,我開始了《神探杰森遜》的寫作。當時我感覺神探都是外國人,因為在中國,就算真是神探,對外號稱的職業也只能是大俠了,這個興趣已經過氣了。當然此時的我并不知道還有六扇門保密局之類的存在。既然你是外國人,那就要有一個響當當又不能太泛濫的外國名字,尤其不能像我被英語老師起了John這個名字,又難聽,又沒法音譯(我寧愿叫“囧”也不愿叫約翰),而且在英語課本里面叫這個名字的是一個黑人。于是我繞過杰克遜,繞過杰弗遜,給他起名為杰森遜。
現在想來這個名字實在是愚蠢,因為倘若把它真的用英文寫出來,就變成了“Jasonson”這個鬼樣子,而我當時還企圖用這篇小說名震全球。
這篇小說被寫在一個我印象中似乎可以被無限拉長的黃色草稿紙上,我還像圣埃克絮佩里一樣配了圖。
但是轉念一想,其實這人身上應該還穿著漂亮的馬甲,紐扣有時候系,有時候不系。他帶著牛仔帽,掛著一個煙斗,像中國地主擁有的那么長。這個人應該還蓄著像V字仇殺隊里的V那樣的胡子,有著騎士之笑。他的槍是雙筒的,百步穿楊。行事作風大概類似于楊子榮,不過當時我可一點沒往楊子榮身上想,我的神探雖然孤身入虎穴,但說話是不會有東北味的。
由于這篇文章年代不算遠,我感覺內容我還記得很多,大概寫到了第九章才爛尾。現在我還時常欺騙自己說,只要想找,這篇文章是一定能找到的。下一個謊言應該是只要想續,這篇文章一定是能完工的。情節應該是杰森遜是一個游俠式的神探,發現了一個犯罪團伙,然后打算欲擒故縱將他們繩之于法,更大的可能自然是將他們全都擊斃。但是這篇文章爛尾之處非常巧妙,恰恰是在杰森遜故縱和欲擒的轉折點處,我大概是沒能想出來一個所謂的身懷絕技和智商的英雄在對歹徒如此的綏靖下,面對一個又一個隊友被殺還有什么方法能一招翻盤。
如果是現在的我想必是有辦法把這個故事寫下去的,只要讓歹徒上位并宣判神探才是真正的歹徒,一切不就大團圓了。
2
就這樣一天一天過去,我們都在給定的計量工具中爬行。我們爬過時間,爬過空間,然后站立起來回首。我們發現我們走過的路渺不可見,因為我們的行動毫無痕跡。我們能看到的只是被給定的刻度,有的還會發出滴答滴答的響聲,但如果沒有我們只有他們,他們就毫無意義。
它們大概是支撐我們如此痛苦疲憊卻奮力前行的精神動力,這時候中文系的教授往往會津津樂道西緒福斯傳說,試圖告訴我們這種痛苦的解藥就在我們的衣服領子里面煥發光芒。于是心懷希望者斷然相信,不再繼續回首而是重新跪下來前行。
后面會傳來哭聲,但是前方已無回首之人了。
當我即將離開初中的時候我隨父母出行云游,但是好山好水竟使我索然無味,因為我腦中總是一段又一段的文字,群蟻排衙撲面而來,甚至于讓我對自己的靈感望而生畏。這種復雜的情緒使我堅信我是一個不可多得的天才,主角光環讓我周圍的面孔黯然失色,而這些面孔則會成為我筆下的魂,成為我要拯救的人。
我當時在寫的長篇小說《非躲避逃離》已經大致完工,這實在是不可多得。這篇小說之前,我從沒能寫過五萬字以上能夠完工的小說,但是這篇小說實現了。我曾經寫過童話、偵探、歷險、玄幻、校園,通通爛尾,只有這篇小說和一篇叫做《一刀笑》的游戲之作竣工,這實在令我振奮。當時除此之外我寫過的篇幅最長的小說是一個同人題材的玄幻小說,主人公的姓名均取自我的初中班級,因為我一直為小說中的取名感到懊惱,索性就拿來主義。這文章寫在一個作業本上,講述了我和另外兩個初中同學來到家鄉一座知名的爛尾樓,并不幸走不出來了的故事。這篇小說差點就結尾了,但是我的謹慎以及“我”的畏縮使主人公還是出樓無方,所以如今連那棟家鄉的爛尾樓都竣工數年,這篇小說仍然沒有結局。
總之是終于竣工了一篇,還如此長,如此深刻,大概足以令我享譽全國。新聞標題我也想好無數:《13歲天才少年成文壇新星》《13歲少年小說銷售百萬冊》。于是我立即將這篇小說從紙上打到了電腦上,修改無數遍,達到十萬字。然后有了作品在手,出門也威風堂堂的樣子。但是舉手投足后,我感覺事情沒那么簡單。我的小說無從發表,簡直是報國無門了,因為這篇太長,連在同學間傳閱都十分困難,于是我的情緒仿佛如我設想過的上一篇小說的主人公一般從爛尾的高樓一躍而下,并且失落卻幸存。這種感覺我至今再想到這篇小說的時候都會涌上我的心頭,令我若有所失。
當時由于思想簡單,我想,成為一個文人,和成為一個神探相比更令人神往。
現在我覺得還是當一個大俠比較好。
于是我開始為了成為一個文人而努力,并沒有領悟到我只要不是文盲并且沒有工作就已經是一個文人了。直到去年我都覺得成為一個文人應該一不小心上個中文系來喝酒才行。
按照這個故事的上文,可能會令人感到我自幼便與文學結下了不解之緣,但是只要我愿意稍微擺弄一下我一路上的刻度的一兩個擺件,你就會發現和我自幼結下不解之緣的其實是麥當勞。關于文學,這一切都是一個意外,但是一個又一個意外之后,我發現我終于已經別無選擇。
我們可以把這個故事的主人公叫做“我”,我非常希望以上便是“我”的故事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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