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個愿望(提前一年跨出校門)實現了,但第二個愿望(她在我所服役的部隊等我)顯然有點異想天開。甚至是癡人說夢。當我走進這支地處江南的機械化部隊后,我知道我錯了,她是不可能在這的。原因很簡單,軍種不對。她父親所屬軍種是空勤雷達部隊,而我所服役的部隊是支舟橋旅。還有戰區的不對,我所服役的部隊屬于南京戰區,而對方應該屬于成都戰區。兩者一東一西,相差十萬八千里。
看樣子對她的思念讓我一時變得幼稚了。失望之余我又突然間萌發出另個想法,很難講這個新想法又是我的一次幻覺。相思總讓人不斷地產生幻覺,或者說讓人幼稚。我在想:既然一切都是命中注定,那命運為何要把我引導到這里?有意叼難我?讓我撲空?不,我想不會是這樣。因為即使一切真是天意,而非人為,那天意之所以要這么做必然會有他的道理。我相信上帝是不會無緣無故地亂點譜的。他應該像導航儀那般,指導我,告訴我,腳下的這條路就是通往“聚守”的捷徑。而決非歧途。當然,捷徑并不代表坦途,但只要你堅持,不要犯錯,終點應該就在前頭。她應該就在前方終點處等你……
有了冥冥之中的暗示,我開始再次發奮。因為我不想再見到她時,我仍然是個兵。雖然我并不希望要等到成為將軍時才能見到她,但我想,我應該成為一名職業軍官后才算無愧于她。
有了動力,我開始奮發。奮發的目標很明確,我要竭盡全力得到那個名額,那個允許我參加部隊內部選拔,進而進入到軍校深造的名額。
我的奮發是全方位的,不光是在業務技能方面,還有在文化理論學習方面,我都嚴格要求自己。不給自己留一點怠慢的空間。
一年后付出的耕耘有了收獲,我被上級任命為了班長。成為了一名關鍵裝備的主操作手。同時負責手下五名副操作手。不過這個時候的我開始有些飄飄然了,因為照這般勢頭下去,進入下一步選拔從而步入軍校的人選應該非我莫屬了。接下就要看我在文化課上的發揮了。我期待這天的到來,因為我對自己的文化課基礎充滿信心。
接下來發生的真會如此嗎?每當我回憶起這段往事,我都會不由地嘆息一聲。是的,在勝利面前人往往會大意。雖然也有人能一直保持狀態,從勝利走向勝利,但這很難。大多數人會從勝利的馬背上跌落下來。或許這是魔咒,也或許是某種自然規律。我們在它面前能做的只能是要求自己,不要在同一個地方跌倒兩次。還有,如果真的跌倒了,要爭取盡早爬起來,因為只有盡早爬起來才說明你沒有一厥不振,你還有希望。
我跌倒了嗎?為什么?在說明這兩個問題之前我想再次搬出前面說的那句話。前面怎么說的?對,“這是條捷徑,雖然它不代表坦途,但只要堅持,不犯錯,就能走到聚守的那一天。”是的,這句話的后半部分已經提醒我了,能否走到終點是要滿足條件的。條件有兩個,第一是堅持,第二是“不犯錯”。第一點我做的很好。可第二點就被我做砸了。雖然做錯不能全怪我,我是被動的。但錯就是錯,沒有理由可講。可以說這次做錯不僅沒能讓我如愿地步入軍校,相反差點讓我提前脫去軍裝,成為一名嚴重的違紀者。
我記得這是個星期天的上午,天氣很好,也很熱。熱得會讓某些人想入非非。我獨自一人在宿舍樓內的洗衣房清洗衣物,這時馮超從我身后走了上來。問我上午有無安排。我說沒有。他說沒有正好,他要到市區買點個人用品,一個人出不去,(部隊有紀律,獨自一人不得外出。如要外出至少兩人)讓我陪他。
馮超是我們班的副班長,與我同一年入伍,跟我很談得來。雖然同批入伍,年齡卻比我長兩歲。相同的道理,心理年齡也比我成熟。由于他也是班長,所以我們被安排在同一間宿舍。
我沒有拒絕。因為我知道他說的個人用品是一種特效牙膏,能止痛防過敏。他牙齒這段時間一直疼,住在一起我很清楚,所以同意了。
距離部隊大院不遠處就有公交車站,從這里乘車可以進入市區。我們換上便裝,站在站臺上等十分鐘一趟的公交班車。等了大約五分鐘,看到對面馬路上一輛紅色小臥車要從停車位上開出。可開了幾次都沒有成功。因為它的前后停著兩輛大貨車,把它限制住了。看樣子臥車內的駕駛者是名新手。在前后左右償試了幾次后發現自己越陷越深,最終決定還是放棄努力。
在判斷憑自己的駕駛技術根本無法“自拔”后,紅色臥車的側窗玻璃被放下。一聲罵語后,一名戴著墨鏡的女人打開車門,走下車。走下后她先將車的前后看了看,一番搖頭后表情沮喪地決定打電話求助。就在她準備返回車上取手機時,她看到了我和馮超。此時我們也正呆站著看著她。
馮超是會駕駛的,而且駕技很不錯。盡管他當時還沒有駕照,但他家里是跑長途運輸的。他跟我說過,他十五歲就跟著父親跑長途,碰到條件允許,父親就會讓他開上一把,幾年下來已是老手。
我看出馮超有些躍躍欲試,加上對方殷切的目光,于是一切就變得無比自然…
我和馮超是坐著這輛紅色的小臥車進入市區的。本來到了就該結束了,但對方太熱情,非得請我們吃頓飯。現在想想,這頓飯堪比鴻門宴,因為它讓某些人的人生軌跡出現了轉折。
一個月后,有一天我從訓練場回宿舍取東西。取完后正想離開,突然聽到一陣奇怪的聲音。回頭看了看,發現這聲音是從馮超的衣柜中發出的。我走上前,打開衣柜,看到柜子里的衣物中包裹著一塊黑色的玩意。取出一看,原來是只傳呼機,而且還是中文顯示的,上面顯著幾個字:我想你,今晚有空嗎?我會在老地方等你。在我把傳呼機放回的同時我多少有些知道了。
晚餐時,我找到了馮超,與他并肩而坐。沉默片刻后,我趁著旁邊人走開之機,直接問了他,那傳呼機是不是她送的。他沒有正面回答,低頭輕聲應了句:她本來是想送我部“大哥大”的(當時手機也叫大哥大),我嫌那玩意太大,會被人知道,所以就…
聽完后我不想引起別人注意,站起后轉身要走。他一把拉住我,問了句:“可以不說嗎?”
我當時好像沒有回答他,因為有人已經看著我們了。不過我的眼睛好像已經說得很明白:你看我是這種人嗎?現在想想,如果當時把這事扼殺在萌芽狀態說不定是件好事。不管對誰。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出去的,去的是哪個地方。但我知道他是幾時回來的。因為當他摸黑回來時,發現我總會把他的床偽裝成有人睡的模樣,從而瞞過了除我之外所有人的目光。為了表示感謝,他總會推醒我,和我躺在一起,說些男人間說的話。
紙是包不住火的。三個月后,出事了。而且是轟動地方和部隊的大事。我清楚地記得那也是個深夜,具體幾點我無法說清,因為整個營房內的所有人都在熟睡,包括我。我是按前幾次那樣,把兩件軍大衣卷在一起,放在他床上,然后蓋上被頭,讓人看上去好像他在蒙頭睡。
到了后半夜,突然我被一陣急促的腳步聲驚醒。那腳步聲我能聽出來,是連長和指導員的。我聽他們一路小跑地從樓下直竄樓上,邊跑邊喊我的名字“童小鵬?童小鵬呢?你們有沒有看到他?”而后沒多久,喊聲就在我宿舍門口停住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陣敲門聲。
聽到喊聲和腳步聲我多少還是有預感的,我預感馮超可能出事了。在我聽到敲門聲后,我披好衣服,打開門。當連長和指導員看到我時,先是大大舒了口氣,好像還相覷了下,之后說了句:“會不會搞錯?”接著問了我句:“你一直在?沒離開?”
我說“是”。在我說完后,其他人也從房間里披衣出來。這時,我看到連長朝周圍看了眼,突然回過頭,好像猛然想起了什么,瞪著我問道:“馮超呢?他怎么還在睡?”說完,推開我,徑直朝里走去…
在連長掀開被頭的那一瞬,我知道一切都無法挽回了。
我能聽到連長和指導員牙齒摩擦的聲音,然后朝我怒吼:“你干的好事。”說話時用手指指著我們腦門、
“你,你知不知道這小子去哪啦?”稍稍平靜后,指導員問我道。
我看著對方搖了搖頭。我想說知道,但我真的不知道。我真不知道此時此刻馮超會在哪,在他身上到底發生了什么。
“你問他有個屁用,那個兩百里外的家伙肯定是他。”連長說完,拉上指導員快步離開。在跨出房門前,又轉身狠狠對我說了句:“等我回來再收拾你。”
兩百里外?我當時有點蒙了,怎么會那么遠?還有,連長找他喊的卻是我的名字?再還有,為什么看到我時會問我是否一直在?
這些問題兩年后才有明確答案。兩年后,我再次見到馮超,問起這事,他是這樣說的:當時我倆彼此太需要了,在她家里親熱被她媽碰到兩次。沒辦法,只能到外邊開房。可她家是本地的旺族,沒幾個人不認識她。所以就開車到其他地方去。那天本來也是打算開房的,但她身份證沒帶。我的證又不能用,所以只能在車上。可能是當時車晃得太厲害,被路過的治安隊發現了。發現后他們并不著急上前檢查,而是等著。等到我們完事后才把手電的光柱射進來。因為這時車內全是我們干那事的罪證。我們根本無法抵賴。我們被分開帶進治安隊,分開詢問。我知道我完了,因為我當時只知道她姓什么,相互稱呼都用小名。就這樣我們成了對方手中的肥魚,一大筆罰金肯定逃不了。可能是因為當時太驚慌,我干了件對不起你的事,當他們問我姓什么,叫什么,我說了你的名字…
第二天我被帶進團部一間臨時審訓室,在那里我承認一切都是在我知情的情況下發生的。
大約五天后,我被要求站在旅部禮堂的最前端,在我身后站的是全旅千余名指戰員。在聽完旅政委的痛斥后,我看到馮超被兩名執勤大兵押上臺。我非常害怕,害怕下一個被押上的人是我。
我最終算是逃過了這一劫。但對方被摘下帽徽,撕去肩章的那幕還是太讓我感到刺眼。太不光彩了,以一種押解回籍的方式結束自己短暫的軍旅生涯。太讓人心酸了。
多年來,我會把馮超和那女人在車里干的那幕與我和許靜那天夜里完成初吻的那幕相比較,它們有區別嗎?真會一個純潔一個骯臟?我不知道,或許在上帝眼里都一樣,所以我們都應該得到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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