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掉T恤搭在肩上,從小縣城十點半的夜市招搖而過,看了那幅印著999.9%純金的喜感首飾店,聽假裝少年飛馳于空曠街道的女子**的尖叫,或許再左轉,去燒烤城開瓶啤酒啃串燒烤,回家洗睡,這就是生活的全部。
如果這就是生活的全部,那家首飾店也就不會印著那么嚇人的標語了。
那家首飾店很像我周圍的人,因為追逐著遙不可及不如白菜價的主流價值觀而失去一些最基本的東西。我不清楚我周圍的人是否可以代表所有人,但想來不愿意用一天的飯來換一把黃金的人估計很少,餓一天肚子不會死人,沒面子可是會死人。
這讓我想起那句被廣大理科邏輯帝唾棄的“有的人死了,可他還活著”。每次想到這,我就仿佛看到一個渾身是血的魯迅從死人堆爬起,手拿著一把郭沫若用過的長槍般的毛筆向鬼子們下三路上刺去,表示自己依舊堅挺。當然這里只是順便提一下老人家,對魯迅我還是很尊敬的,雖然不如文學評論家那么尊敬。
魯迅是得到真正面子的。他餓了一周,換來一顆南非真鉆,然后心滿意足餓死了,當然這也不代表你的付出和收獲就得成正比。希特勒餓了一個月,拿著海洋之心喜極而泣,然后樂極生悲發現是假的,當場猝死。
我經常有這種犯二的時候,后來靜下心想一想,我發現我餓了一個禮拜拿一把黃金到處炫耀,別人卻把我看做傻子。原來現在已經流行戴古董了,原來所謂的價值并不是我們自己在掌控。
中午吃飯的時候,我媽讓我給我表弟打個電話。我記不清這是表弟幾次離家出走了。
其實出走和出家只是時間單位不同而已,本質上都是想逃避現實。老說自己看破紅塵,其實是被紅塵給破了。真正看破紅塵的人,又何必像躲債主一樣跑到深山老林撞鐘?出走的賺不到錢,出家的化不到緣,自然該回家的回家,該還俗的還俗,偶爾有那么一兩個經年不歸,要么是化緣化到了大街上,要么是發達做了方丈。
所有的痛苦,本質上都是對自己無能的憤怒。和尚是否無能暫且不論,因為沒人傻到把這犯戒且丟人的事說出來。離家的人都是一群小孩子,在家覺得找不到存在的價值或者說面子,想要用這種方式來體現——讓家人意識到自己的重要性,等到覺得家人領悟的差不多了或者錢用完了,孩子也經歷了一下世道,偶開天眼覷紅塵,無奈身是眼前人,便也就拖著一身風塵仆仆的皮囊和一顆風塵仆仆的心回家。兩袖清風,逃逸自首,未曾絕塵,反倒是帶回了一路風塵。偶爾倒也有那么幾個精英搞出了名堂。
當然表弟沒有給我什么驚喜,在我發短信慰問他老人家的第二天,他就屁顛屁顛回家了。我在想如果是我,估計沒那個臉回家了。當然我是餓不死的,等一個月之后我就回去,證明我沒有被餓死。
想想還是該回老家看看爺爺。
老家的姿勢**依舊,瓷磚店叫孟德,被太陽曬得丟盔棄甲的水泥街叫龍泉。有勇氣取這名字自然也有其道理,瓷磚或許比孟德更白,大街或許比龍泉更直,名字便是他們的面子。鎮上的人很不解風情的不給面子,文藝的街名并不能感染普通的青年們,否則江南一帶會多出一大堆詩人。
跟以前老家同學之間的交流基本沒有了,死黨們各有去處,有的在祖國蠻荒之地駕駛挖機開墾邊疆,上午做工下午上網,晚上的話興許二三十塊錢解決一下生理問題,有的在技校也差不多畢業準備找那找不到的工作,有的在道上混吃等死,有的走出國門準備在America表達自己一腔的愛國情緒。但更多的是和我一樣,在學校里回首過去然后搶飯。
不同的人為了同一個目標,走向五湖四海,扔掉手中的面包,擁抱那堆拋著媚眼散發著異性激素的黃金。我也在趕往金礦的路上,茫茫然不知金礦還剩多少,到了之后會不會只剩煤老板煤車上掉落的煤渣。
表弟說他不想讀書,想搞音樂。他其實是憋著沒辦法了,想走窄路。我說,寬路是直的,窄路是彎的,而且更難走,需要勇氣和毅力。毅力你沒有,你的勇氣也是源于你的無知。說完,我把我的吉他遞給了他。
這讓我想起了自己,想要追尋自己的黃金,卻又下不了決心走窄路,猶豫不決的時候別人已經到了America。現在即便跑過了若干小路,偶爾回望,心中依舊失落。可是時間倒退,再選一次,估計還是沒那個勇氣轉彎。
我了解表弟。他不一定比喜歡游戲更喜歡音樂,他只是想找一條可以撿到黃金的路。
到了老家,爺爺雖也說了一些關于成績的霉頭話題,但好在老家的感覺還是不錯。鄉下樹多,涼快,大家關心成績,更關心你。
走的時候覺得,真正的勇士,敢于吃掉手中的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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