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嗎?小野那孩子,成天問你在哪兒。她說別人都有媽媽爸爸,而她只有爸爸,好可憐。其實我也好想知道你去哪兒了?我們別捉迷藏了好嗎?出來吧,我也想你了。”
我抹去臉上的那滴淚,歪歪扭扭的在信紙上寫完了這行字,然后將紙對折放入信封。信封上,沒有寫任何地址,也沒有貼郵票,因為我想我比郵遞員更明白這封信寄往哪里。
我俯下身將小野抱起,對他說:“走,我們去給媽媽寄信。”
小野表現的非常興奮:“媽媽,媽媽,媽媽……”
我也不知道為什么她喊著媽媽的時候,我的心是那么的疼痛。
信箱就在離家的不遠處。
和周圍豪華的建筑物相比,這信箱簡陋的如一塊廢鐵,五年的時光將它打磨的傷痕累累。
當我將這封信投進那個縫隙的時候,心里面咯噔了一下,突然感到這封信竟然是如此的沉重,就像石頭一樣。
投信,就如石頭投入了大海一樣。連水滴都不曾濺起,就那樣石沉海底。
我盯了盯小野,小野也轉轉眼珠子盯了盯我,我們兩個都沒有說話。這時候的小野才五歲,眼睛鼻子耳朵都像她媽。
于是我看到小野,就想到了她。
那是在五年前,小野還沒出生。她突然告訴我她懷孕了,是我的孩子。于是我們兩個又興奮又激動,可是幾個小時后冷靜了下來——生了孩子然后呢?
沒房,沒錢,一輛摩托車就是我們的全部資產。更何況,我和她還沒有結婚。
“親愛的,要不,我們把那輛摩托車賣掉吧。”我這樣對她說的。
“不行,你記得么。我們兩在一起是因為這輛車,我們兩第一次約會是因為這輛車,我們兩第一次旅行是因為這樣車,它見證了我們的許許多多的第一次。親愛的,我們不賣掉它,好嗎?”她緊握住我的左手,眼淚滴落下來打在了彼此的手背上。
“恩,我們不賣,我們給它改個名字吧。有名字了,就有感情了,就不會隨便扔掉了。”
“那就叫它小野吧。它和你一樣,都是野孩子,而我,也的的確確愛上了一個野孩子。”她擦干了淚水,開心的笑著說,“我們去旅行吧,就當是一場新婚旅行。”
“行啊,我們走吧。小野,你說我們去哪兒呢?”我對著天上的月亮,星星大聲吼著。
于是我們騎著它去了云南,去了麗江,去了三亞,累了我們就睡在草地上,渴了我們就喝喝河水,餓了我們就到各家各戶去蹭飯。
這樣的旅行持續了三個多月。
某天,一個晴朗的晚上,我從破爛的衣服口袋中拿出了兩只用草編織的戒指,在她面前單膝跪下對她說:“親愛的嫁給我好嗎?”
她接過戒指,將戒指帶上了手指。她的眼里泛起了淚光:“親愛的,我想走。”
“傻孩子,我們不是一直在走嗎?”
“我的意思是說……讓我一個人走,好嗎?”
我竟然沒有拒絕,更沒有挽留,我以為她僅僅是想和我玩一場捉迷藏,就像曾經小時候單純模樣。
告別那天,我還向她揮了揮手:“一路小心,我在家等著你……和我們的孩子。”
說完這句話我笑了,我哪有什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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