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牧民族,打打殺殺的都是常事。今天你搶了我幾只羊,明天我就搶你幾匹馬。
當然,游牧民族,最恨偷偷摸摸的。
一樣的拿別人的東西,匈奴人從來不偷,就只——搶。
一切靠武力說話。
不過,匈奴人的日子,也不好過哪。
東邊,有東胡帝國,西面,有月氏帝國。
又有哪個是好對付的呢?
大家都一樣的有騾子有馬,一般的從小騎羊騎馬長大,一樣的可以在馬背上飛馳如奔。
匈奴的南邊,還有漢族人。
而漢族人,卻還追著匈奴人屁股打。
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
秦漢之前,農耕民族在跟游牧部落爭斗中始終不落下風,不但不落下風,只要農耕民族沒有窩里反,就經常打得游牧民族滿地找牙。
奇怪,也不奇怪。
仔細研究游牧民族和農耕民族的對抗史,得出結論很簡單卻又讓人哭笑不得:
秦漢之前,游牧民族在馬背上跑得快,可戰斗力卻并不可怕:兩條腿要緊緊夾住馬腹,兩只手中至少要騰出一只手抓馬鬃才能使身體平衡,一只手戰斗,能有多大威力?兩只手騰出來張弓搭箭,戰馬狂奔時候,射出的箭,沒有一點點準確度。
真的不奇怪,秦漢之時,有一樣東西并未出現。
而這件東西一出現,游牧民族的侵擾就成了農耕民族的可怕夢靨。揮之不去,如影隨身。
自此之后,農耕民族在與游牧民族爭斗中,敗少勝多,被從西面趕到東面,北方趕到南方,一路追著打,只有招架之功,少有還手之力。
這件簡單卻又實用,用料不多卻威力無比的東西,不是指南針,不是印刷術,也不是造紙術。
這件物事,只有兩個字——馬鐙。
馬鐙莆一出現,游牧民族與農耕民族的實力對比立即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馬背上的戰士,腳踩馬鐙,想彎腰就彎腰,想直背就直背,想騰就騰,想挪就挪,兩只手,完全騰空,可以拉弓放箭,也可以挺著刀槍沖鋒格斗。
踩著馬鐙的騎士,就是一個個的特種兵。
秦漢之時,馬鐙尚未發明,游牧民族,就被追著打,甚至被農耕民族不占數量優勢的步兵打得哭爹喊娘。
李陵,就敢帥五千步兵深入匈奴腹地,打得八萬騎兵束手無策。
一來秦漢時的農耕民族尚未去除蠻荒之性,亦好勇斗狠;二來嘛,農耕民族的制造業發達:弩箭射程遠,游牧部落的箭尚不能射到這邊的馬毛,弩箭,已洞穿了匈奴人的咽喉。
匈奴人,日子真的不好過,被南邊的農耕民族死死地卡在黃河邊,不能越雷池一步。
而兩邊呢,有一樣兇狠好斗的游牧部落。
要想生存,就須強人出現。
而強人呢,要么領著匈奴人開疆拓土,要么,迎來滅頂之災。
第一代強人:單于頭曼。
單于,相當于農耕敵國的皇帝。
這個頭曼,生不逢時,與他相對的農耕帝國首領,卻是秦王嬴政。
蒙恬帶了十萬人大軍,先將原來秦、趙、燕三國的長城連成一片,準備了足夠的糧草、弓箭,然后,進攻,進攻,再進攻。
頭曼率領的匈奴人,被秦軍打得毫無還手之力,撤退,撤退,再撤退,一直退到草原深處。
煩悶的頭曼單于,喝酒,痛飲,痛飲完畢,睡覺。
睡覺,可不是獨宿,匈奴人,美女也是大大的有,而最好的美女,就被頭曼收歸帳下。
頭曼,就有了兒子,先是大兒子,后來是小兒子。
大兒子,是老婆生的,小兒子,是閼氏(小老婆)的。
愛屋及烏,單于愛女人,愛的是年輕貌美的,順帶著瞧著小兒子也喜上眉梢,又加之閼氏吹著枕頭風:單于百年后,這個首領的位置,是不是可以傳給你小兒子啊?
當然,我也是這么想的。
可是,你那個大兒子能答應么?
哈,哈,這個嘛,我有辦法的。
難道,你要殺了他?
我怎可能殺了我親生兒子啊?
不殺了他,到時候他還不是照樣要來搶單于寶座?
放心好啦,我不殺他,可不代表沒有其他人去殺他。
咱們匈奴,不能到處樹敵不是?我們,不能兩面作戰,先要穩住西面的月氏人。冒頓,你去月氏做人質吧,跟那邊搞好關系,不要讓兩國刀兵相見。我這邊準備兵馬,先滅了東邊的東胡再說。
單于的大兒子冒頓奉命前往月氏國為人質。
頭曼單于大舉集合軍隊,勢在必得。
前進。
前進的方向,不是東面的東胡國,而是西面的月氏國。
匈奴人也太不講信用了吧?剛剛派了單于的大公子來我國做人質,說什么睦鄰友好、世代和平,我們剛一撤防,匈奴人馬上攻打我們。派來大公子,原是為麻痹我們的啊。
好,殺了他。
這就是頭曼單于的計策:借刀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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