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楊街在十多年前還是一條舊街。
那時候路兩旁是一些雜貨鋪子,東一家西一家的,零零散散,排列的很不整齊。盡管各家做的不都是同一樣的生意,但是老板還是很怕別人搶了自己的生意似的,故意不讓自己家的房子靠近另一個人家的房子。那時候的人們顯然并不知道當所有商鋪聚集在同一個地方形成一個集市時,才會吸引更多的人這個道理。
跟一些大城市里面的“南京路”、“上海路”、“蘇州路”等等一樣,白楊街在很早以前其實也就是一個街道的代名詞。也就是說白楊街以前并沒有白楊。
說到白楊街里那些白楊樹的由來,那就不得不說說明哲的爸爸——李叔叔。
李叔叔可謂是我們大伙公認的成功者——有錢,有勢,有權。當然他那段失敗的婚姻除外。人們對于成功的定義只是“錢勢權”而已,你就算離了一百次婚,也照樣是一個成功者。李叔叔并不是一開始就這樣成功,至少他和明哲的媽媽剛結婚那時還不是。后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李叔叔和幾個朋友搞起了餐飲。誰知道生意好的擋都擋不住,他們從合伙開餐館的小本生意一步步走向了全國連鎖的大經營。李叔叔見這蓬勃的發展勢頭,果斷地跳了出來——自己單干。憑借已有的經驗,李叔叔很快便有了屬于自己的一大片事業。李叔叔瞬間成了白楊街的風云人物,從一個平民百姓成了一個餐飲界的“巨鱷”。
當時白楊街的環境條件很不好。路面還不是現在的柏油路,坑坑洼洼的土路一到下雨天便泥濘不堪,別說車行,就連人走著不免還會被某個低洼里的石頭絆倒。有錢后的李叔叔很快便意識到自己要為白楊街做點什么,人有錢但不能忘本嘛。于是李叔叔便出資把白楊街的土路修成了柏油路,路修好后,發現空蕩蕩的路面很是單調。于是李叔叔又掏錢買了一批白揚樹苗,栽在了路的兩邊。這樣,白楊街成為了名副其實栽有白楊樹的街。
那時候,明哲剛出生不久,我和齊樂也都是襁褓中的嬰兒。可以說,白楊樹伴隨著我們一起成長。
通過修路和栽樹的事件,李叔叔理所當然的贏得了人們的稱許與贊揚。李叔叔也就是在這時候變成了另外一個人——一個要和明哲媽媽離婚的男人。
李叔叔搖身一變成為有錢人后,立馬有許多人向他靠了過來。這其中包括同是餐飲界里的大老板,李叔叔之前的朋友,巴結李叔叔的小人,當然也少不了一些嬌艷的女子。一夜暴富的典型標志就是一個人突然有了很大的吸引力,所有的人見面都會給你一個討好似的微笑。
漸漸的,李叔叔晚上的應酬多了,應酬多了就回不了家,回不了家就要和明哲媽媽鬧矛盾。而鬧矛盾的結果是不管有沒有應酬,李叔叔都不愛回家了。
事實證明,不愛回家也會上癮。其實也不是上癮,只是在外面鬼混嘗到了甜頭。李叔叔跟所有有錢人一樣,認為外面才是自己的家,那些狐朋狗友才是自己的家人。于是當他和明哲媽媽的婚姻開始出現裂痕時他也不想辦法去彌補。花天酒地的生活徹底麻醉了他的大腦,甚至讓他喪志了所有的理智。到最后裂痕越來越大,再沒有什么能彌補這樣大的感情缺口。于是他們走向了婚姻的陌路——離婚。
兩人結婚匆匆,離婚同樣也是匆匆而過。李叔叔不想張揚此事,本打算兩人一起去民政局領個證算了。但在明哲的撫養問題兩人有了分歧,最后不得不上了法庭。
結果出來很快就出來了。明哲被判為由母親撫養,由父親提供撫養費,直至成年。面對這樣的宣判結果,明哲媽媽松了一口氣,而李叔叔卻很不滿意。
“我以后會把小哲接走的。”
“你別再回來了,我是不會讓你把小哲帶走的!”
“小哲可是我兒子!”
“小哲同樣也是我的孩子!”
“好了……生活費我會按時給……小哲先由你帶著,我說過以后一定會把他帶走……”李叔叔似乎很有把握,接走明哲也似乎只是時間的問題。
明哲媽媽有什么辦法呢?她只能一邊照顧著明哲長大,一邊提防著李叔叔回來把明哲帶走。
那時候明哲只不過是一個剛滿一歲的孩子,他不會知道,就在自己什么都不懂的時候,自己已成了父母爭奪的對象。就像一個工具,而不是他們的孩子。
也就是說,多虧了當時的宣判結果,才讓我的童年中有了明哲這個玩伴。
惡魔往往都是兇狠殘忍,不擇手段,但有一樣品質很值得我們學習,那就是決不食言。在明哲媽媽眼中,李叔叔就是一個惡魔,一個時刻會奪走自己孩子的惡魔。
不管你怎么擔心著,該來的事情還是會來,這不,惡魔真的回來了。
李叔叔等了十年,十年仿佛就是他把明哲留在明哲媽媽身邊的極限時間。那天他開車回到白楊街,找到明哲媽媽問他要孩子。明哲媽媽當然不同意,他們撕扯著,爭吵著,李叔叔甚至要像買東西一樣把明哲從他媽媽那里買回來。李叔叔不顧明哲媽媽的阻攔,把明哲的書、衣服和玩具都從家里拿到了車上,這勢頭就是今天非要把明哲帶走。
“你說小哲在你身邊你能給他什么?憑小哲的成績,應該上市里面的重點,但你一直這樣守著他,哪也不讓他去,你知不知道你這樣是在耽誤小哲。而小哲在我身邊就不一樣了,我會讓他過上他想過的生活,讓他接收到最好的教育,這點你能做到嗎?哼——當然不能。”李叔叔認為明哲留在他媽媽身邊就是一個錯誤,而留在他身邊才是正確的選擇。
“……你知道小哲想過什么生活嗎?小哲是我帶大的我最了解他。他想要的不是金錢,不是豪華奢侈的生活,他想到的是一個完整的家,一個爸爸,媽媽都在的家!”明哲媽媽已經泣不成聲了。
“現在說這個有什么用?當初又不是我逼著你去離婚的……你是同意的……好了,不再說這個……今天我就是要把小哲帶走,你再怎么說也沒有用。”
“是的,是我同意離婚的,你在外面亂搞連家都不回,這婚能不離嗎!”
“你……”李叔叔惱羞成怒,伸出手來就要往明哲媽媽的臉上打。
這時,我和明哲放學回來了。李叔叔見到了不遠處的我們,于是把已經抬起了的手放了下來,明哲媽媽卻在一旁不停地抽泣。還沒等我和明哲弄明白這是怎么回事,李叔叔一把拉過明哲,把他推到了車里。明哲媽媽當時沒有阻攔,我猜想她一定是被李叔叔的話給刺痛了——她給不了明哲一個很好的未來,她是在耽誤明哲的前程,她一定是認為明哲在他爸爸那里會過得很好……于是明哲走了,我卻傻傻的站在那里,不知道明哲再也不會回來。
這就是六年前的那個場景。
一個人不可能事事時時都順風順水。李叔叔把明哲接走后不久,就被別人舉報逃稅。其實李叔叔這么多年來一直都沒有繳納稅款,他認為錢都是自己掙得,不應該向稅務局繳納稅款。正是這個錯誤的觀念支撐著李叔叔逃稅多年。只不過他沒想到,偏偏在這節骨眼翻了船。
那段時間,李叔叔一直忙著找律師打官司,同時他也深知搞不好自己會被抓進去。本來李叔叔計劃明哲來后就給明哲辦理戶口遷移,但如今自己出了這樣的問題,遷移戶口就難辦多了。沒有戶口,明哲就不能在市里面上學。這樣問題一下子就都出來了。
經過痛苦的掙扎,李叔叔決定把明哲送回到他媽媽身邊。李叔叔再糊涂,也知道不能耽誤孩子上學。于是李叔叔又把明哲送了回來,送回到了那個在白楊街一直等待著他歸來的母親的身邊。
明哲回來后,不光是明哲媽媽開心,我和明哲同樣也是開心的要死。我都以為再也見不到明哲了,明哲這小子也說很想念我。我們就像一對闊別重逢的老友,激動不已。不對,我們本來就是一對“小老友”。
明哲媽媽在開心的同時也知道李叔叔雖然這次沒能把明哲留下,但等過了這個坎兒后以后,一定會重新回來向她討要明哲。于是那種擔驚受怕的感覺又來了。明哲就好像是一個精美的玻璃杯,拿到手心里想要呵護,卻又害怕掉在地上摔碎。
只是明哲媽媽沒有想到,六年前的那個悲劇這么快就要再次上演。
這就是在聽到明哲對我說他爸爸回來住后,我有這么強烈反應的原因。
李叔叔果然是一個惡魔,他讓做母親的擔心失去兒子,讓做朋友的擔心失去朋友。惡魔絕不講情誼,不論多么傷害感情的事它都做的出來。我想,李叔叔一定也會做的出來。
我的強烈反應著實讓明哲嚇了一跳。“我爸就是回來住幾天,再怎么說這也是他的家啊。”
“他的家?是曾經的家吧。再說他不是在市里面有家嗎?他回來住,那邊怎么辦?”我對明哲怪異的腔調感到非常好奇。
“我爸和那個阿姨分開了……就是在市里邊的那個。”在說到“阿姨”這個問題時,明哲明顯很不好意思。
“分開?分開是什么意思?”我仍是一頭霧水。
“就是……就是離婚了。”明哲似乎鼓了很大勇氣才說了這句話。
我立馬就明白了這是怎么一回事。李叔叔跟明哲媽媽離婚后又找了一個女的,他和那個女的結婚后如今又離了婚。感情一再受創的李叔叔深受打擊,于是又想到了白楊街的那位結發妻子。
“你爸也好意思再回來……”我隨口說出了這句義憤填膺的話。但說出后我就后悔了,再怎么樣他也是明哲的爸爸啊,于是我連忙看起明哲的反應。
“我爸以前是做了些對不起我媽的事,但是這次好像他知道錯了……”明哲明顯還是在給他爸辯解。
“李明哲,你爸不光對不起你媽,他也對不起你!他想讓你走就讓你走,絕不顧及你的感受。六年前你那次離開,你知道我有多擔心嗎?你知道我是多么害怕你不回來嗎?”在我心中蓄積已久的火山終于爆發了,滾滾的巖漿瞬時流進了我體內的血液,我一下子就沸騰了。
“……別說這這些了!林雨生你給我聽好了,我說過我不會再次離開我的朋友,我絕不會再離開你!”明哲心中的火山也忍不住爆發了,兩座火山噴涌出的巖漿交融在了一起,那是熱與熱的交織,心與心的交換。
這下好了,我們都知道了自己在各自心中的地位。以前都不好意思承認,現在都表露了出來。
我突然被明哲這種嚴肅的表情逗樂了,“唉呀,不要說的這么肉麻,我雞皮疙瘩都掉了一地……”我指著地上要明哲看我掉在地上的“雞皮疙瘩”。
明哲也不好意思的撓了撓頭,“反正就是這個意思……”于是他順著我的手指真的在地上找。
“你找什么?”
“你的皮和疙瘩。”
“……”
我立即沒有了還擊的能力,兩人開心就好,還還擊什么?
“你爸有沒有拿你怎么樣?”我又切入了主題。
“他沒有懲罰我,只是問我為什么不好好對待那次考試。我說我不想轉學,我媽和我的朋友都在這里,去一個新的環境還得重新適應。然后我爸也沒再多說什么,好像他很理解我所說的話。不過,他說他要在家里住一段時間,順便和我媽商量商量一些事情。”看樣子,明哲也搞不懂他爸這次回來的目的。
“不是又在密謀著把你帶走吧。你可真是塊兒寶,你爸你媽為了得到你,爭得頭破血流,早已血流成河了。”說實在的,有時候我覺得要是李叔叔和明哲媽媽有兩個孩子的話就好了,一人一個,省得搶的你死我活。
“我感覺不像,要是我爸執意要把我帶走,我早就被他塞到車里拉回去了。我爸這次看起來挺落魄的。”
“那是罪有應得好不好……”
“什么?你再說一句我爸的壞話試試?”說著明哲就要向我撲過來。
“啊……你爸是個大好人……我罪有應得……”我連忙做出一副俯首稱臣的樣子。“對了明哲,今天晚上你回去同你爸媽商量一下,明晚你來我家幫我輔導作業。當然不是白白輔導,我讓我媽做一頓好吃的犒勞你,怎樣?”
我媽的廚藝那可是遠近聞名。“好吧,看在你媽做好吃的份上,我爭取明晚去。”
“那就一言為定!”
“一言為定!”
好朋友之間的約定就是簡單爽快。
最近一直處理不好學習和寫字的時間,做這個就會擠占干那個的時間,總是起沖突。也總覺得就快要把自己掏空了,很害怕有一天再也寫不出任何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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