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的死黨,夏雪純,暫且叫她純。
在安和北分手的第一百零一天,純帶著安來到了MIXBAR,古典兼具動感,像一件不可多得的藝術品。
純點了一杯摩卡,與安不同,像純這樣平靜的女子都喜歡甜而溫雅的飲品。安要了一杯馬天尼,骯臟的。
安目不轉睛地盯著酒杯,慢慢打理著略顯凌亂的發際。好久沒來了,安說。
純之所以能成為安的死黨,關鍵的一點在于她是為數不多的能夠揣摩安的所思所想的人。純放下手中的咖啡杯,望著窗外說道:“還在想他?”安的臉色略顯不悅,她說命中注定,沒有什么是放不下的。安接著問道:“我現在是不是很像這杯酒?”純怔了一下,噗嗤笑出聲來,她說安,你本來就是這樣的,總要把自己當做一個精神病,像馬天尼一樣濃烈又骯臟的精神病患者。
純問道:“你覺得北是個怎么樣的人?”
“跟我有關系么?從此只當是陌路。”安在說這句話的時候,揪心的痛楚奔涌而至。隨即便泯了一大口馬天尼,起身走向洗手間。
安怔怔地在鏡子面前呆立了十秒鐘,俯身沖洗了一遍。抬頭瞥了一眼,雙眼依然泛紅。
純告訴安,學校馬上就要競選學生會主席,她有意參選。好像志在必得的樣子。
安只是應了一聲,答了句:“沒興趣。”
其實安和純本來就不是一路人,純的溫婉可人,像帶刺的玫瑰,即便如此,好多男生為了贏得純的青睞不惜遍體鱗傷,純說她喜歡看這種殘忍的快感。而安恰恰相反,同樣是校花級的人物,安外表冷的像冰,而內心卻溫純如水。
純最近跟校長的兒子走的很近,據說很有背景。
后來,純如愿以償成為學生會主席。那天晚上,純約了安,當然還有那位有些肥碩的校長公子哥兒,一行人來到KTV唱歌。
純的歌聲很美,在做的同學都說,純以后不當歌手真的可惜了。安一個人窩在角落里,安靜地喝著啤酒,一瓶接著一瓶。
肥碩的校長公子哥兒一番響徹云霄的鬼哭狼嚎之后,惹得眾人狂笑不止。
從角落里傳出一個冷冰冰的聲音:“不會唱就別唱,真拿自己當劉德華呢?”
空氣略顯凝重,純走到安身邊,輕柔地撫摸著她的臉蛋兒:“親愛的,好啦。大家開心就好,別這么郁郁寡歡。”
安泯了一口酒,沒有作答。
房間里響起了安熟悉的旋律,《記得》,沒錯,這首歌是北第一次唱給安聽的。
“誰還記得是誰先說永遠的愛我,以前的一句話是我們以后的傷口……過了太久沒人記得當初那些溫柔。”安說她永遠都忘不了這首歌,忘不了那種溫柔。
安的眼角輕盈地劃過一絲不易覺察的淚滴,隨即便淚如雨下,在安推門狂奔而出的一剎那,唱歌的男生扭頭看了一眼。
安后來只記得,這個男生叫楚漢良,楚河漢界的楚漢,善良的良。除此以外,再無紛擾。
純那晚扶著喝醉了的校長公子搭上了出租車,徹夜未歸。
安跌跌撞撞地回到家,猛地打開客廳的燈,眼前一片眩暈,躺倒在沙發上。
晚上醒來慌忙跑入洗手間趴在馬桶上嘔吐不止,過后安重新站定在鏡子前,理了理發梢,望著鏡子里憔悴的臉龐,轉身離去。
女人的溫婉如水,生來就是最好的面具,不斷消磨著男人的貪婪和欲望。以為要得到的東西,往往轉瞬即逝,不要以為這個世界上有多少你以為的真真假假,形形色色。眼睛看到的東西,未必真。感懷于直覺的念想,未必虛。
原來很多年后才明白,你以為的,只是你以為的,除此以外什么都不是。像是小丑的預言,略感滑稽而又毫無違和感。個中緣由,想必安也能懂。
你見過不貪腥的貓么?安就是——一只不吃腥的素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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