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還是一樣的穿梭于這個城市,一樣的公交站牌,一樣的司機,同一個座位。還是一樣的工作。
在這個看似平靜的背后一定隱藏著諸多的不平凡。
蘇格要爆發嗎?只有他自己只知道。
在同事老板的眼里,蘇格變了。不是他的的工作態度變了。在這個方面,沒有改變,老板也不好去過多的追問,那樣也不是很合適。而是蘇格的某些生活,行為習慣似乎在悄悄的改變著。一個做了很多年的動作,你可能不經意間改變了,但是與你相處的人,在習慣你之后,會迅速的察覺到你這種改變。更何況,蘇格這樣一個令人遺忘在角落的人。當蘇格有點點的不同,所有認識他的人就會感覺到。蘇格,變了。不知道在忙些什么。
蘇格,確實變了。自己都能感覺到這種變化。不是自己逼著自己變得。是有以一種不可阻擋的外力,驅使著他,鞭策著他。不得不變。不變,也許會死。
至于蘇格整天在忙些什么,只有他自己知道。別人一無所知。
“蘇格現在好多硬幣啊,他不會迷上打游戲了吧。”
“不可能,他怎么會去玩那個?”
“這有什么不可能的。”
“就是不可能,蘇格多老實的人啊。”
“李寧,一切皆有可能!”
蘇格的兩個同事,就因為這個小小的變化竟爭的面紅耳赤。實屬不該啊。不就是硬幣多了點,沒偷沒搶。但,這不是別人,他是蘇格啊,這就使得每個人對其產生了莫大的猜疑。甚至有不好的猜疑。這件事也使得他們的同事漸漸的八卦起來,每天在空余之際就會討論一些關于蘇格的不同于以前的舉動。
蘇格,有時候會聽到一些關于自己的議論。不過也不會在乎,這樣在人群中尋找自己的東西,好開心。有時候也會覺得同事們的無聊,大概是工作太無聊吧。對啊,以前怎么沒發現自己的工作其實也是很無聊的呢。
幾天之間。
蘇格成為這個小小人群的焦點。
蘇格感到了自己的新聞價值。有點竊喜。
蘇格的硬幣就是很簡單用途,就是為了乘坐公交車。不是56路,而是54路,不是因為閑的沒事,而是渴望能在公交車上遇見雨夜中的葉雨。這就好比大海撈針,也好似買彩票,幾率甚小。而蘇格不這樣認為,即使再小的人,再大的城市,也經不住這樣找的,總有一天能遇見的。這只是時間問題。
蘇格在中午吃飯的時候,買上一點便于隨身攜帶的面包牛奶之類的東西,邊吃邊等,邊等邊看,邊看邊想。就像一個愛寵物的主人丟了自己的小狗,一個母親丟了自己的孩子那般,唯一的區別就是,蘇格同時也在享受這種過程,而他們不會。蘇格心情沒有那么低落,有些許的高興,就像迷途中德孩子找到了自己的方向,落群的大雁找到了雁群一樣,有一種安全感以及充實感。感覺,人生中的那個人終于要出現了,快了,馬上就會出現在自己的眼前,挽著他的胳膊,一同踏進婚姻的殿堂。然后,然后,子孫滿堂,白頭到老。如同電視劇中那般。相愛至死,相伴一生。
當然上天對每一份愛情都是比較公平的,不會讓相愛的兩個人輕易地在一起,即使他們真的彼此很愛對方,不是天不作美。如果沒有經過一些磨練,一些誤會,一些冷戰,一些阻撓,一些絆腳石,一些來自各方的阻撓得到的愛情想必在平靜中得到,也會在不久的將來消失在寂靜的夜中。
一旦,通過上帝的考驗,即使什么也不能分開他們了。什么異樣的眼光,相隔兩地,家庭條件,都他媽的扯淡。他們會彼此相守,相愛,直到一起走到生命的終結。然后在一起在另個世界相遇,一起飲著世間最美的飲料————孟婆湯。一起牽手走過奈何橋。再一同走向人間。并渴望再一次的相識,相知,相遇,相戀,相愛,相伴一生。
并一直這樣輪回著,無限循環著。誰也沒有厭煩。因為有孟婆湯。
蘇格把自己的行動起了一個名字,叫做全城大搜捕。聽著像是警方要通緝誰似的。對,蘇格就是要通緝葉雨,并要判她死刑,而且是蘇格親自執行。
第一次的行動。
未果。
蘇格不會稱其為,以失敗告終。因為這才是剛剛開始,離結束可能很遠。結果只有一個。找到葉雨。找到葉雨,這也是行動結束的標志。
回到公司,依然是花邊,娛樂似的新聞。蘇格,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就假裝什么也沒發生過,繼續著自己的工作。
蘇格也想晚上去尋找一下??墒枪镜纳习鄷r間,以及公交的時間,不得不使蘇格打消了這個念頭。只能在中午間去展開他的全城大搜捕。每天只有不到兩個小時的時間,能做兩次公交班車。遇見的幾率,在蘇格心里計算著,還是很有勝算的。這一切來源于蘇格的堅持,不懈,以及決定要找到葉雨的決心。
蘇格回家準備記錄一下自己的行動,依然打開筆記本。
2010年6月2日
天晴,心動
今天是行動的第一天,我毫無頭緒卻很有決心的在這個城市徘徊。試著在某班擁擠的54路遇見她。以她獨特的笑容來在人群中準確的找到她。當然我知道這無疑是大海撈針,甚至難于上青天。但是我沒有其他更好的辦法了,也許網絡是一個不錯的平臺,或許可以從那里找到她,又或是通過張貼尋人啟事的辦法。然而,這些辦法都不適合我。我現在只相信我自己上的眼力。其他人永遠不知道她的笑容是怎樣的甜美,沒人能懂得。
今天,我的第一次行動失利了。我不會稱其為失敗。這完全與失敗無關,這只是一個偶然的結果,就像我在雨夜中遇見葉雨,她走了。我如果在某個地方又遇見了她,這也是偶然的結果。這也稱作緣分。
在人生的每一個階段,無論你是上小學,初中,高中,大學亦或參加了工作。在每一個認識新同學新朋友的初始階段,我們偶爾會懷念一下以前的種種美好。但是在隨著時間的推移,漸漸的覺得身邊的某個人不錯,可以做朋友或者戀人,甚至是相伴一生的伴侶。你就覺得世間的事真的好奇怪。這其實也沒有啥什么可奇怪的。你由于某種原因來到這個陌生的城市,他,她也來到這個城市,然后由于某種特殊的場合以及特定的時間,你們開始相識,相知。也許,你不來這個城市,你同樣會遇到一撥人,也會關系很好。但是為什么你們恰恰都來到這里并相識相知呢?在這個城市的很多人,你們也不認識。這就叫做緣分。
雖然,我在自我安慰的說道,今天找不到沒關系,明天接著找,時間還多的是。但是我知道,我一天找不到她,我就多一份危險。像她這樣的女人,是不缺乏愛的。我可不想以后感嘆“恨不相逢未嫁時”。可我也確信,我給她的是世間最完美的愛。
蘇格在日記里就像發了瘋似的,記錄著自己所想的,內心深處所想的。在外面的世界里,蘇格表現得是那么不同。沒有人能知道他內心最深處的隱藏著什么。只有到日記本里才能找到那個最真實的蘇格。就像鵝卵石上找到棱角。
蘇格現在就感覺自己像十年以前的高中同學那般有激情。那時候,蘇格在自己的世界里會嘲笑那些談情說愛的毛頭小子。看到在大路上牽手他也惠以鄙夷的眼光,笑話他們,不務正業。如果看到那個男生因為某個女生哭哭啼啼,甚至要以死殉情的時候蘇格就很無奈。
有一件事是真的。
在高二的時候,蘇格班里有一個成績還不錯的男孩子,挺老實。說實話長的也不錯。因為喜歡上一個女孩子,做了好多。那時蘇格的舍友??粗约旱纳嵊衙刻烀γβ德?,樂此不疲,那叫一個忙的不亦樂乎。蘇格就竊笑他。
當真的有一天遭到那個女生的拒絕后,竟也不吃不喝,以前是一個多么活潑的男生啊。整天像丟了魂一樣。就是一具行尸走肉。后來聽說,女生拒絕的理由就是覺得他人太好了自己配不上他。
后來他的舍友在宿舍割腕了,是真的割腕了。他說活著真沒意思,自己喜歡的姑娘追不到,真是沒臉再活下去,沒有活下去的勇氣,也沒有活下去的必要了。于是就割腕了。
還好,一切拯救發生在不經意間,上天不會讓這個癡情所謂男孩就這樣早早離去。沒有自殺成,被查房的宿舍管理員救了回來。
在這之后聽說那個女生轉學了。
而后他的舍友轉學了。
有的同學說他是去找她。也有人說他不想見到與她有關的任何東西了。那樣會睹物思人,心如刀割的。
而那時,18歲的蘇格想問的就是,愛情真的有這么大的力量嗎?
十年之后的28歲的蘇格在雨夜的一瞬間找到了答案。
答案是肯定的。甚至會比這個更強大。
蘇格已經感受到了。自己為了思念這樣一個人改變了生活方式,甚至在破壞一些自己的原則。這就足以證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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