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以此文獻給你,
我這輩子最愛的男孩。
你知道我曾喜歡過你,
卻不知道我從未停止過愛你。
——璟沉
嘿,
2008年的這時候,你大概還不知道我。那時我正坐在畫架后面,盯著你的背影發呆。
你大概已經不記得自己那時候的樣子了吧。可是我卻清楚地記得。
那時候你穿淺灰色的毛衣,帶拉鏈的。說實話,那件衣服真的不適合你,你就像是一個農村的老大爺,看起來灰灰的,臟臟的。
你把最后一管顏料涂在畫布上,然后推了推眼鏡回頭跟我說,大功告成。
一臉疲憊,卻興奮得像個孩子。
無可救藥,我就愛上了這樣的你。
如今,2013。你或許永遠都不知道,我已經喜歡了你這么久。
久到我自己都累了,都麻木了。
好像喜歡你已經成了如吃飯呼吸那般本能的事。
喜歡到有時候我自己都忘了。
只在某個時刻會突然想起你。
我不知道該怎樣去保存這份感情。
周遭的閨蜜都已經戀愛,我二十四歲了,歲月已經不肯再饒恕我。
她們都說我把感情留給了一個根本就不會愛我的人。
我知道啊,可是我不知道除了留給你我還能留給誰?
今天外面天氣陰冷,我盤腿坐在電腦前,寫了兩章小說的更新,聽著輕音樂,卻是第一次這么難過地想念你。
要知道,我已經很久沒有這樣思念過了。
我滿腦子都是我創造出來的陸家明對顧銳說的那句話:可是,我想喜歡你。
我,想,喜歡你。
可是原來,連愛人都是需要被允許的。
現在這個時代,還有人如我這樣費盡全力去暗戀一個人嗎?
大概沒有。
很久之前,我就開始覺得孤單,卻依然固守在一人的世界里。
暗戀真的是一個人的事,一個人的孤軍奮戰。
苦澀與無奈都無關于任何人。
我沒有資格去埋怨任何人,因為一切都是自己的心甘情愿。
倒是害怕有一天,你會因為我的一廂情愿而左右為難。
不過其實,你也不會為難的。
我對你來說只是一個生命中的過客,連痕跡都不會留下一丁點,你又怎會為難?
如果真的是這樣,我除了慶幸,更多的是傷心。
這五年于我是一個世紀般長遠,而于你,不過是五分鐘,甚至是五秒鐘。
我不是你的停留,卻狠狠地困住了自己。
明知不可為而為之,明知沒結果,卻死守著不放,我是不是真的不夠魄力?
不過現在,我很珍惜每一秒與你相處的時光。
雖然我們很少交談,但是奇怪的是,有時候只是看到你,好像一切都有了償還。
暗戀是多么矯情的事情,我沒有資格說甜言蜜語,所以只能在心里想象你笑起來的樣子。
有一天晚上,我做了一個夢,具體夢見什么,我也忘記了。
但是醒來的那一刻,我只記得自己在夢里對誰說,你知道嗎,我已經喜歡小巫喜歡了很久。
那人問,小巫是誰?所有人都問,小巫是誰?
是啊,小巫是誰。
我也不知道,但是卻本能地覺得那個人就是你。
你就如這無人知曉的名字一樣,在我晦暗的心底默默地藏著。
就如同,那些我對你的思念。
昨天是我的生日。
我沒有告訴任何人,因為真的不想提醒自己又老了一歲。
而且仿佛連它也在提醒我,我苦守著對你的愛戀又過了一年。
我真的不是一個勇敢的姑娘,可以毫無知覺地把你從心臟生生挖掉。
其實,我不怕流血,不怕痛,但是我舍不得。
優柔寡斷,從來就是我的致命傷。
不過想不到的是,竟然還是有人記得這個我自己都試圖忘記的日子。
我收到了一束玫瑰。
一個從來沒有聯系過的男孩,在清早,送了我一束帶著水珠的玫瑰。
其實,我根本就不記得這個人,只不過有丁點的印象。
我喜歡一個人坐的圖書館的那個角落,他經常坐在我相鄰的位置畫五線譜。
常常看見,所以彼此碰見會微笑點頭。
有一次,我寫東西寫累了,抬頭看見他專心地在本子上畫著。
一時好奇,就問,這些蝌蚪一樣的東西真的可以彈出優美的曲子嗎?
他哈哈大笑,然后在一個傍晚,邀請我去他們的琴房,彈了那個曲子給我聽。
他自己寫的,彈完后,他忐忑地問我,好聽嗎?
我點頭,聽出了戀愛的味道。
他靦腆地笑了,那是因為,我遇到了喜歡的人。
不等我驚訝,他又說,我喜歡你,你知道嗎?
夕陽的余暉透過半開的窗戶落在黑白分明的鋼琴鍵上,我看著他微紅的臉,卻局促地不知道說什么。
我真的很羨慕那個男孩,可以有勇氣在心愛的女孩面前那么坦誠地告白。
雖然對象是我,讓我覺得無所適從,但是我還是打從心底笑了。
你看,我不是沒有人喜歡。
可是,愛情就是這樣的對不對。喜歡你的人,你不要,不喜歡你的,偏偏就放不下。
有時候我看到他,就會想到你,那么認真的樣子,讓我想起你每次問我問題的時候,都會皺著眉頭,哎,你幫我看看,這兩個選題哪個好?
現在想想,你好像每次纏著我的時候,都是在學術上拿不定主意的時候。
閨蜜說我傻,說你在利用我。他們都說你惡劣。
可是我卻總是倔強地把你當成自己的心頭好。
如今,總算是沒有指望了。
我知道你交了新的女朋友,那個女孩又美麗又柔弱,會撒嬌,會適時地討男孩子歡心。
不像我,太獨立,太自我,又堅韌,又高深莫測陰晴不定。
朋友都說我太聰明,男人們都愿意守護一個總是迷糊的小女人,而不是一個總是讓人猜不透心思的。
她們說,這樣的我,會給男人形成壓力,甚至會讓他們覺得自卑。
可是他們不明白,自卑的那個人恰恰是我。
我的心思也很簡單,不過是想做一個被男人疼愛的小女人。
而如果,那個人不是你,我想,我寧愿一輩子一個人,也不愿意將就。
我是不是太過于決絕了,還好,這些你都不知道。
我們表面上還是好同學,勉強算是朋友。
在學術上據理力爭,不分上下。
我們依舊是彼此生命中的平行線,從來就沒有過感情上的重合。
我們都在期盼著畢業的到來,然后在各自的道路上大展宏圖。
畢業,然后分離,接著,彼此失去消息。
很多時候,我都在想,如果有一天,我們就這樣分開了。
然后呢,會怎樣?
你會和那個女孩攜手終老嗎?
而我,會守在一個人的城池里,咀嚼著和你的丁點回憶,聊此一生嗎?
現在想想,我們的回憶真的少的可憐。
而唯一溫暖的,不過是寒冬的雪夜,你把雙手塞在我大衣的帽子下,然后跟我抱怨天氣好冷。
好笑的是,那次看雪還是我用一張建筑草圖威脅你得來的。
那是我們兩個唯一獨處的夜晚,你只穿著薄薄的羽絨背心,被我拖去賞雪。
我們兩個穿著靴子,深一腳淺一腳地踩在雪地里。
后來,我猶豫了半天,把圍巾從脖子上取下,繞到你的脖頸。
你哈著氣,哆哆嗦嗦地笑我,你這個笨蛋,只有男孩子把衣物加到女生的身上,你失去了一個女孩得到關愛的權利啦。
我沒說話,只是反復想起,你在說這句話時狡黠而亮閃閃的眼睛。
可是,親愛的,你錯了。
這不是女孩子的權利,而是被愛的權利啊。
而你,從來就不會愛我,不是嗎。
現在,已然盛夏。
我們離分別還剩下整整一年的時間。
我們很少見面,彼此都在忙自己的事。
你戀愛了,所以我也很自覺地和你保持距離。
我們真正成了陌生人,連朋友都算不上。
偶爾遇見,只是匆匆打個招呼,有時候甚至連招呼都懶得打。
我不再篤定地認為,我會為你孤獨終老。
因為我知道,如果是這樣,我必將注定永遠一個人。
我忘不掉你,但是也得不到你。
所以,我在努力忘記你。
親愛的,時光是一劑良藥,它會治愈傷痛,也會麻痹傷口。
所以,我并不害怕暗戀帶來的疼痛。
有人說,如果忘不掉,那就記住吧。
所以,我會在心底為你留一個位置,在每次舊傷復發的夜晚,想起你。
而你,那般優秀,總會前程似錦,我并不擔心。
就是不知道,以后的你,在下雪的時候,會不會再一個人午夜跑去賞雪?
會不會,
偶爾,
想起我?
今天整理電腦的時候突然發現了很久之前寫過的這個。或許每個人都會經歷初戀,經歷過暗戀,甚至經歷過哪些愛而不得的過往。如果真是如此,那么該學會坦然地面對那些曾經不敢面對的,才能真正地學會成長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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