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讀《南懷瑾講演錄》,想到以前為湊字數而絞盡腦汁寫作文的慘痛經歷讓我不禁質疑,為什么寫作文一定要規定字數啊?你看好文章不一定是字數很多的,有道是“濃縮才是精華”。想想史記,那么厚一本文言文如果翻譯成白話文再加上注釋,那會增厚多少倍?可是古人寫那么多歷史卻言簡意賅。我們倒是不需要回到文言文的時代,可是我們必須要提倡精簡,有很多小孩為湊字數把好好一篇文章拖拉長了,但內容也被毀了。最討厭聽領導演講稿,那么長卻沒什么實際內容,明顯假大空嘛!或者本來可以幾條就概括的,非得寫四五頁紙,真不夠環保。而且語言也不夠優美,要是像《滕王閣序》那樣一篇翻譯出來沒多大意思但是讀起來無比優美也行啊!對于起草演講稿的秘書們真是又佩服又同情,如何把一個簡單的事講那么復雜呢?還有論文,動不動就幾萬字、十幾萬字、幾十萬字的要求,可是拜托,不是每一個題目都有那么多字數可寫的,不是字數多就代表水平高的!很多論文看完兩頁知道他要講的其實就是開頭那兩句話,那后面的是什么?解釋?舉例說明?那么多的論文,誰有閑工夫仔細看呢?既浪費作者的時間又浪費看者的時間。要想把事理說明,一二三條,中間適當舉例不就行了嗎?干嗎顛來倒去就說那一個意思呢?
由作文字數又想到以前在《青年文摘》上看到的一篇外國文章,說在幾十年后美國學生都是網上閱讀(收費,而且很貴),為了省時省錢,讀的都是簡縮本。一本《紅與黑》2個小時搞定,只記住幾個關鍵人物和故事情節,但是老一輩(學生父親)很不同意啊!認為兒子什么也沒讀到。由此兩人爭論起來,最后父親覺得很悲哀。我記得小時候(大概是初中吧),那一陣特別喜歡讀外國名著,雖然覺得翻譯挺白開水的,而且語言敘述時又有那么長啰里啰嗦的形容詞,可都看下來了。現在似乎是心浮躁了,怎么也看不進去。有次寒假借了本《紅與黑》,勉強看了不到1/3就再也看不下去了,真想也有本濃縮本或者一小段概括的話告訴我發生了什么事情就可以了(反正我自己看完了也就能概括出一小段話)。有時也在思考這個問題,看濃縮本大意是知道了,可是是不是精彩也被遺漏了呢?比如看莎士比亞,要想知道故事的大體情節,那就去看簡譯本好了,皆大歡喜。想找原味,想找思想,那還是細細品讀原著吧,雖然會難熬一點。而且根據我的經驗,絕不能一眼掃過去就完事了,那樣腦子里什么也沒留下。要么大聲讀出來要么就細細看幾遍,最主要的是腦子要在思考,這才有用。
現在娛樂項目太多了,誘惑太多了,所以讀書時間少了,效果也差了。有時心里想著:有時間一定把XXX仔細讀讀。其實心里也知道,這樣一直拖沒有盡頭,恐怕拖到老也不會去實施。所以如果不去行動,永遠讀不了。
不過鑒于書太多,浩如煙海,又良莠不齊。那么快餐書就用速讀解決,經典還是慢慢消化吧!這也對得起人家幾百年甚至上千年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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