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原放君已經成了古人了,他的標點和校正小說,雖然不免小謬誤,但大體是有功于作者和讀者的。誰料流弊卻無窮,一班效顰的便隨手拉一部書,你也標點,我也標點,你也作序,我也作序,他也校改,這也校改,又不肯好好的做,結果只是糟蹋了書。
《花月痕》本不必當作寶貝書,但有人要標點付印,自然是各隨各便。這書最初是木刻的,后有排印本;最后是石印,錯字很多,現在通行的多是這一種。至于新標點本,則陶樂勤君序云,“本書所取的原本,雖屬佳品,可是錯誤尚多。余雖都加以糾正,然失檢之處,勢必難免?!蔽抑挥绣e字很多的石印本,偶然對比了第二十五回中的三四葉,便覺得還是石印本好,因為陶君于石印本的錯字多未糾正,而石印本的不錯字兒卻多糾歪了。
“釵黛直是個子虛烏有,算不得什么。……”
這“直是個”就是“簡直是一個”之意,而糾正本卻改作“真是個”,便和原意很不相同了。
“秋痕頭上包著縐帕……突見癡珠,便含笑低聲說道,‘我料得你挨不上十天,其實何苦呢?’“……癡珠笑道,‘往后再商量罷?!?/p>
他們倆雖然都淪落,但其時卻沒有什么大悲哀,所以還都笑。而糾正本卻將兩個“笑”字都改成“哭”字了。教他們一見就哭,看眼淚似乎太不值錢,況且“含哭”也不成話。
我因此想到一種要求,就是印書本是美事,但若自己于意義不甚了然時,不可便以為是錯的,而奮然“加以糾正”,不如“過而存之”,或者倒是并不錯。
我因此又起了一個疑問,就是有些人攻擊譯本小說“看不懂”,但他們看中國人自作的舊小說,當真看得懂么?
一月二十八日。
這一篇短文發(fā)表之后,曾記得有一回遇見胡適之先生,談到汪先生的事,知道他很康健。胡先生還以為我那“成了古人”云云,是說他做過許多工作,已足以表見于世的意思。這實在使我“誠惶誠恐”,因為我本意實不如此,直白地說,就是說已經“死掉了”??墒侵钡侥菚r候,我才知這先前所聽到的竟是一種毫無根據的謠言。
現在我在此敬向汪先生謝我的粗疏之罪,并且將舊文的第一句訂正,改為:“汪原放君未經成了古人了。”一九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身熱頭痛之際,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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