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1953年春天,又發生一件關系到我一生命運的大事。上海成立了一家名為“東方之星”的青少年讀物出版社,調我去從事一本新創刊的名為《東方青年》半月刊的編輯工作。這使我面前出現了更加光明燦爛的前景。我調去不久便把媽媽也接到了上海。從此,我不但成了一個專業的青少年文學工作者,還在全國第一流大城市里過上了相當優裕的生活。
這使媽媽對我的婚姻問題更加充滿了熱望。她說,上海這樣的大城市,多的是又時髦又有文化的漂亮姑娘,趕快留心好好找一個吧。
這一年我已經二十九歲,自己心里哪會沒有這樣的想法?可是我剛走上了新的工作崗位,各方面都得好好學習,怎么能一到出版社就把注意力放到尋找戀愛對象方面去呢?
再說,我除了編輯工作以外,還得在業余抓緊時間不斷地從事寫作。我既寫兒童小說,也仍然丟不開自己喜歡寫的、寫了用來給自己欣賞的**。實際上我私下里寫了沒有往外投寄的**,較之拿出去出版的兒童小說還多得多。
兩年多過去,我在編輯工作中經常受到編輯部領導的表揚,在創作上也不斷有兒童文學新作問世;但在談情說愛方面卻絕對是一片空白。我覺得自己仿佛成了一臺工作機器,生活反而比以往單調、乏味得多。
在這兩年多的時間里,我漸漸覺察到上海這個大城市好像并不是一個適宜于像我這樣的人談情說愛解決婚姻問題的地方,尤其是在我所處身的文化知識界。我很快注意到這里的姑娘們大都有一種優越感,特別是政治上的優越感,她們找對象首先考慮的是對方的政治條件。她們找的不是地下黨員就是南下革命干部,至少也該是在政治上有培養前途的共青團員。她們自己十有九個都是共青團員或候補黨員,哪會把我這個非黨群眾放在眼里。對于我在兒童文學創作方面的成就,她們非但不當一回事,還把它看作為一種追名逐利的個人主義行為,以至于把我看成了一個頭腦里充滿著資產階級思想的異類,仿佛我身上潛伏著某種可怕的危機似的,避之而猶恐不及。
這樣到了1955年,由反胡風運動開始,繼而開展了肅反運動和審干運動。黨團員們幾乎天天晚上都在開會。胡風分子和歷史反革命分子一個個被揪了出來,其中有一個胡風分子還是編輯部的領導,一位很有名氣的兒童文學作家。這使整個出版社的政治氣氛一度變得十分緊張,人人自危,尤其是一些從事過文學創作的編輯干部。到了運動后期,領導上也找我作了個別談話,要我認真寫一篇自傳,重點是深入檢查一下自己的資產階級個人名利思想。這時候我才領悟到單位里的年輕姑娘們一直把我看作為政治上的異類是有道理的,她們在政治上都比我有遠見,比我高明得多。
我正忙著在寫自傳,一天,人事室的一位保衛干部突然通知我立即去一趟,說是要我去說清楚一個問題。這使我很是忐忑不安。
那位保衛干部的態度相當客氣,他讓我說一說解放前所有的社會關系。我就憑著記憶,把帶點政治污點的社會關系都說了,其中也包括我那個在舊政府教育廳里當過科員的堂哥。但保衛干部認為我還沒有說到問題的點子上。他終于嚴肅了起來,問:
“你認識一個叫孔德法的人嗎?”
“孔德法?不認識。我還是第一次聽到這個名字。”
“是嗎?那我就老實對你說,孔德法是一個潛伏特務,如今已追捕歸案。在他的揭發交代中提到了你,說你解放前夕曾經去過他家,還和他的一個未成年外甥女兒有過不正當的男女關系。我相信這樣一類的事你決不會忘記。”
我一聽就恍然大悟。這孔德法肯定是苑春的小娘舅無疑。我的整張臉都已發燙,頓時羞愧得汗水淋淋,喃喃地說:“嗄,想起來了……這人的外甥女兒……可這人的外甥女兒當時已有十八歲……”
“不,據孔德法說,十八歲是她的虛歲,實際上她當時未滿十八歲,還是個未成年的少女。和一個未成年的少女亂搞男女關系可不是一件小事,那關系到一個人的思想品德問題。幸而這件事發生在解放以前,組織上也不想多加追究。但現在你已經是一個國家干部,這就得在思想上深入挖掘一下這種腐朽丑惡行為的根源。要是這樣一類的事發生在解放以后,問題可就相當嚴重。這一點你必須牢牢記住。好吧,今天就要和你談到這里。你回去以后可得好好考慮考慮,除此以外是不是還有其他類似的問題需要向組織上認真交代的,尤其是發生在解放以后的問題。有問題只要自己主動談,組織上從愛護出發不會對你怎么樣的;但有了問題隱瞞著,一旦讓人揭發出來那就會陷入被動,組織上想要保護你也就很難。你現在正在寫自傳,可以把所有的問題都寫到你的自傳里去,包括剛才我們談到的那個問題。孔德法揭發你多次猥褻過這個未成年少女,到底猥褻到了怎么樣的程度?你寫了用不著有什么顧慮,所有的一切我們都會給你保密的,這一點你可以放心。但對組織上必須絕對忠誠老實。你是我們出版社的一個業務骨干,如今又成了一個作家,作家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希望你好自為之。”
我做夢也沒有想到,當年我和苑春在談情說愛中種種兩相情愿的親密接觸,如今居然會被人說成為猥褻未成年少女的腐朽丑惡行為!該死的反革命特務孔德法實在太可惡了!他為了想爭取寬大,都不顧他外甥女兒的面子,把我這個和他毫無關系的人也胡亂拉扯了進去,當作他用來減輕懲罰的檢舉揭發材料!事情不是荒唐得太可怕了嗎?
在這之前,我在自傳中著重檢查的都是我的資產階級個人名利思想,那畢竟是一種虛而又虛的東西,誰不知道我喜歡寫作,又出版過幾本兒童文學作品,說它是資產階級個人名利思想我可根本不把它當作一回事。從事文學創作的人哪一個沒有名利思想?
但如今擺在我面前的卻是見不得人的男女關系問題。既然和未滿十八歲的少女發生過親密接觸算是一種腐朽丑惡行為,都得在自傳中坦白交代而且作出深入檢查,哪還了得!這樣的事我十四歲就和小表姐之間發生過,還有阿四和月華呢!至于蕓芳,一想起來就令我更加不寒而栗!
那天晚上和蕓芳之間發生的事,叫我怎么能寫到自傳里去呢?特別是,我沒忘記我還把她抱上了床,準備動手脫去她的內衣褲!雖然她已經不是一個未成年少女,卻明擺著是一個還未正式辦成離婚手續的反革命家屬!這件事偏偏又發生在解放以后!我真能忠誠老實到這個地步,把這種下流透頂的犯罪行為向組織上坦白交代,作為人事檔案的一部分寫到我的自傳里去?
我陷入在痛苦不堪的思想斗爭中,整天想的都是這個問題。媽媽很快覺察到了我這副神不守舍的樣子,老是用憂心忡忡的目光看著我,幾次問我有什么心事。我當然什么也不想回答。
思想斗爭的結果,我還是決定冒險:隱瞞!絕對隱瞞!我可不能為了表示自己的忠誠老實而連累了蕓芳!如果我真的作了坦白交代,組織上肯定會把材料轉到蕓芳所在的鄉下去,這叫蕓芳還怎么能在她家鄉做人?我可決不能把蕓芳害了!
主意已定,我很快寫好了自傳。我只是在自傳里輕描淡寫地提了一句當年我和苑春之間的戀愛關系,說了一下我和她曾經有過“某種”親密行為,因為我以為她當時已經是一個成年女性。至于小表姐、阿四、月華和蕓芳,我連一個字也沒有提。
我相信蕓芳不會那么無情,像苑春的娘舅一樣去揭發我吧?
我以為保衛干部有一句話倒是對的,我必須牢牢記住:從今以后,在任何女性面前我都得特別小心謹慎,特別規矩老實,決不能再和她們去做我以往做過的那類的事!這方面我可得洗心革面,重作新人!
算我運氣,我的自傳就這樣混過了關,被組織上認可而且通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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