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閭仁
仁,圣歷中官司禮博士。
○明堂告朔議
臣等謹按經史正文,無天子每月告朔之事,唯《禮記?玉藻》云:“天子聽朔於南門之外,”《周禮?天官》:“太宰正月之吉,布政於邦國都鄙。”寶注云:“周正,建子之月;吉,朔日也。此即《玉藻》之‘聽朔’矣。”今每歲首元日,於通天宮受朝,讀時令,布政事,則京官九品以上、諸州朝集使等咸列於庭。此則聽朔之禮畢,而合於《周禮》、《玉藻》之文矣。而鄭元注云:“《玉藻》聽朔,以秦制月令,有五帝五官之事,遂云凡聽朔,必特牲告其時帝及其神,配以文王、武王。”此鄭注之誤也,故漢魏至今,莫之適用。按《月令》云“其帝太昊,其神勾芒”者,謂宣布時令,告示下人,其令詞云其帝、其神耳,所以為敬授之文,欲數纖奉其時而務其業。每月有令,故謂之“月令”,非謂天子每月朔日,以祖配帝,而祭告之。其每月告朔者,諸侯之禮也,故《春秋左氏傳》曰:“公既視朔,遂登觀臺。”又鄭注《論語》云:“《禮》:人君每月告朔於廟,有祭,謂之朝享。魯自文公,始不視朔,是諸侯之禮明矣。今王者行之,非所聞也。”按鄭所謂告其帝者,即太昊等五人帝;其神者,即重黎等五行官。雖并功施於人,列在祀典,無天子每月拜祭告朔之文。臣等謹檢《禮論》及《三禮義宗》、《江都集禮》、《貞觀禮》、《顯慶禮》及祠令,并無天子每月告朔之事。若以為代無明堂,故無其告朔之禮,則《江都集禮》、《貞觀禮》、《顯慶禮》及祠令著祀五方上帝於明堂,即《孝經》宗祀文王於明堂也。此則無明堂而著其享祭,何為告朔獨闕其文?若以君有明堂,即合告朔,則周、秦有明堂,而經典正文并無天子每月告朔之事。臣等詳求今古,博考載籍,既無其禮,不可習非,望請停每月一日告朔之祭,以正國經。竊以天子之尊,而用諸侯之禮,非所謂頒告朔令諸侯使奉而行之之義也。謹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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