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王安石傳】
王安石字介甫,撫州臨川人。父益,都官員外郎。安石少好讀書,一過目終身不忘。其屬文動筆如飛,初若不經意,既成,見者皆服其精妙。友生曾鞏攜以示歐陽修,修為之延譽。擢進士上第,筆書淮南判官。舊制,秩滿許獻文求試館職,安石獨否。再調知鄞縣,起堤堰,決陂塘,為水陸之利;貸谷與民,立息以償,俾新陳相易,邑人便之。通判舒州。文彥為相,薦安石恬退,乞不次進用,以激奔競之風。尋召試館職,不就。修薦為諫官,以祖母年高辭。修以其須祿養言于朝,用為群牧判官,請知常州。移提點江東刑獄,入為度支判官,時嘉三年也。
安石議論高奇,能以辨博濟其說,果于自用,慨然有矯世變俗之志。于是上萬言書,以為“今天下之財力日以困窮,風俗日以衰壞,患在不知法度,不法先王之政故也。法先王之政者,法其意而已。法其意,則吾所改易更革,不至乎傾駭天下之耳目,囂天下之口,而固已合先王之政矣。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財,取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自古治世,未嘗以財不足為公患也,患在治財無其道爾。在位之人才既不足,而閭巷草野之間亦少可用之才,社稷之托,封疆之守,陛下其能久以天幸為常,而無一旦之憂乎?愿監茍且因循之弊,明詔大臣,為之以漸,期合于當世之變。臣之所稱,流俗之所不講,而議者以為迂闊而熟爛者也。”后安石當國,其所注措,大抵皆祖此書。
俄直集賢院。先是,館閣之命屢下,安石屢辭,士大夫謂其無意于世,恨不識其面,朝廷每欲俾以美官,惟患其不就也。明年,同修起居注,辭之累日,閣門吏赍敕就付之,拒不受,吏隨而拜之,則避于廁,吏置敕于案而去,又追還之,上章至八九,乃受,遂知制誥,糾察在京刑獄,自是不復辭官矣。
有少年得斗鶉,其儕求之不與,恃與之昵輒持去,少年追殺之。開封當此人死,安石駁曰:“按律,公取、窮取皆為盜。此不與而彼攜以去,是盜也;追而殺之,是捕盜也,雖死當勿論。”遂劾府司失入。府官不伏,事下審刑大理,皆以府斷為是。詔放安石罪,當詣閣門謝。安石言:“我無罪。”不肯謝。御史舉奏之,置不問。
時有詔舍人院無得申請除改文字,安石爭之曰:“審如是,則舍人不得復行其職,而一聽大臣所為,自非大臣欲傾側而為私,則立法不當如此。今大臣之弱者不敢為陛下守法,而強者則挾上旨以造令,諫官、御史無敢逆其意者,臣實懼焉。”語皆侵執政,由是益與之忤。以母憂去,終英宗世召不起。
安石本楚士,未知名于中朝,以韓、呂二族為巨室,欲藉以取重,乃深與韓絳、絳弟維及呂公著交,三人更稱揚之,名始盛。神宗在潁邸,維為記室,每講說見稱,輒曰:“此非維之說,維之友王安石之說也。”及為太子庶子,又薦自代。帝由是想見其人,甫即位,命知江寧府。數月,召為翰林學士兼侍講。熙寧元年四月,始造朝,入對,帝問為治所先,對曰:“擇術為先。”帝曰:“唐太宗何如?”曰:“陛下當法堯、舜,何以太宗為哉?堯、舜之道,至簡而不煩,至要而不迂,至易而不難。但末世學者不能通知,以為高不可及爾。”帝曰:“卿可謂責難于君,朕自視眇躬,恐無以副卿此意。可悉意輔朕,庶同濟此道。”
一日講席,群臣退,帝留安石坐,曰:“有欲與卿從容議論者。”因言:“唐太宗必得魏征,劉備必得諸葛亮,然后可以有為,二子誠不世出之人也。”安石曰:“陛下誠能為堯、舜,則必有皋、夔、稷、Ι;誠能為高宗,則必有傅說。彼二子皆有道者所羞,何足道哉?以天下之大,人民之眾,百年承平,學者不為不多。然常患無人可以助治者,以陛下擇術未明,推誠未至,雖有皋、夔、稷、Ι、傅說之賢,亦將為小人所蔽,卷懷而去爾。”帝曰:“何世無小人,雖堯、舜之時,不能無四兇。”安石曰:“惟能辨四兇而誅之,此其所以為堯、舜也。若使四兇得肆其讒慝,則皋、夔、稷、Ι亦安肯茍食其祿以終身乎?”
登州婦人惡其夫寢陋,夜以刃昔刂之,傷而不死。獄上,朝議皆當之死,安石獨援律辨證之為合從謀殺傷,減二等論。帝從安石說,且著為令。
二年二月,拜參知政事。上謂曰:“人皆不能知卿,以為卿但知經術,不曉世務。”安石對曰:“經術正所以經世務,但后世所謂儒者,大抵皆庸人,故世俗皆以為經術不可施于世務爾。”上問:“然而卿所施設以何先?”安石曰:“變風俗,立法度,最方今之所急也。”上以為然。于是設制置三司條例司,命與知樞密院事陳升之同領之。安石令其黨呂惠卿任其事。而農田水利、青苗、均輸、保甲、免役、市易、保馬、方田諸役相繼并興,號為新法,遣提舉官四十余輩頒行天下。
青苗法者,以常平糴本作青苗錢,散與人戶,令出息二分,春散秋斂。均輸法者,以發運之職改為均輸,假以錢貨,凡上供之物,皆得徙貴就賤,用近易遠,預知在京倉庫所當辦者,得以便宜蓄買。保甲之法,籍鄉村之民,二丁取一,十家為保,保丁皆授以弓弩,教之戰陣。免役之法,據家貲高下,各令出錢雇人充役,下至單丁、女戶、本來無役者,亦一概輸錢,謂之助役錢。市易之法,聽人賒貸縣官財貨,以田宅或金帛為抵當,出息十分之二,過期不輸,息外每月更加罰錢百分之二。保馬之法,凡五路義保愿養馬者,戶一匹,以監牧見馬給之,或官與其直使自市,歲一閱其肥瘠,死病者補償。方田之法,以東西南北各千步,當四十一頃六十六畝一百六十步為一方,歲以九月,令、佐分地計量,驗地土肥瘠,定其色號,分為五等,以地之等均定稅數。又有免行錢者,約京師百物諸行利入厚薄,皆令納錢,與免行戶祗應。自是四方爭言農田水利,古陂廢堰,悉務興復。又令民封狀增價以買坊場,又增茶監之額,又設措置河北糴便司,廣積糧谷于臨流州縣,以備饋運。由是賦斂愈重,而天下騷然矣。
御史中丞呂誨論安石過失十事,帝為出誨,安石薦呂公著代之。韓琦諫疏至,帝感悟,欲從之,安石求去。司馬光答詔有“士夫沸騰,黎民騷動”之語,安石怒,抗章自辨。帝為巽辭謝,令呂惠卿諭旨,韓絳又勸帝留之。安石入謝,因為上言中外大臣、從官、臺諫、朝士朋比之情,且曰:“陛下欲以先王之正道勝天下流俗,故與天下流俗相為重輕。”流俗權重則天下之人歸流俗,陛下權重則天下之人歸陛下。權者與物相為重輕,雖千鈞之物,所加損不過銖兩而移。今奸人欲敗先王之正道,以沮陛下之所為。于是陛下與流俗之權適爭輕重之時,加銖兩之力,則用力至微,而天下之權已歸于流俗矣,此所以紛紛也。”上以為然,安石乃視事,琦說不得行。
安石與光素厚,光援朋友責善之義,三詒書反覆勸之,安石不樂。帝用光副樞密,光辭未拜而安石出,命遂寢。公著雖為所引,亦以請罷新法出潁州。御史劉述、劉琦、錢ダ、孫昌齡、王子韶、程顥、張戩、陳襄、陳薦、謝景溫、楊繪、劉摯,諫官范純仁、李常、孫覺、胡宗愈,皆不得其言,相繼去。驟用秀州推官李定為御史,知制誥宋敏求、李大臨、蘇頌封還詞頭,御史林旦、薛昌朝、范育論定不孝,皆罷逐。翰林學士范鎮三疏言青苗,奪職致仕。惠卿遭喪去,安石未知所托,得曾布,信任之,亞于惠卿。
三年十二月,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明年春,京東、河北有烈風之異,民大恐。帝批付中書,令省事安靜以應天變,放遣兩路募夫,責監司、郡守不以上聞者。安石執不下。
開封民避保甲,有截指斷腕者,知府韓維言之,帝問安石,安石曰:“此固未可知,就令有之,亦不足怪。今士大夫睹新政,尚或紛然驚異,況于二十萬戶百姓,固有愚為人所惑動者,豈應為此遂不敢一有所為邪?”帝曰:“民言合而聽之則勝,亦不可不畏也。”
東明民或遮宰相為訴助役錢,安石白帝曰:“知縣買蕃,乃范仲淹之婿,好附流俗,致民如是。”又曰:“治民當知其情偽利病,不可示姑息。若縱之使妄經省臺,鳴鼓邀駕,恃眾僥幸,則非所以為政。”其強辯背理率類此。
帝用韓維為中丞,安石憾曩言,指為善附流俗以非上所建立,因維辭而止。歐陽修乞致仕,馮京請留之,安石曰:“修附麗韓琦,以琦為社稷臣。如此人,在一郡則壞一郡,在朝廷則壞朝廷,留之安用?”乃聽之。富弼以格青苗解使相,安石謂罰輕不足以阻奸,至比之共、鯀。靈臺郎尤瑛言天久陰,星失度,宜退安石,即黥隸英州。唐ぁ本以安石引薦為諫官,因請對極論其罪,謫死。文彥博言市易與下爭利,致華岳山崩。安石曰:“華山之變,殆天意為小人發。市易之起,自為細民久困以抑兼并爾,于官何利焉。”閼其奏,出彥博守魏。于是呂公著、韓維,安石藉以立聲譽者也;歐陽修、文彥博,薦己者也;富弼、韓琦,用為侍從者也;司馬光、范鎮,交友之善者也,悉排斥不遺力。
禮官議正太廟太祖東向之位,安石獨定議還僖祖于祧廟,議者合爭之,弗得。上元夕,從駕乘馬入宣德門,衛士訶止之,策其馬。安石怒,上章請逮治。御史蔡確言:“宿衛之士,拱扈至尊而已,宰相下馬非其處,所應訶止。”帝卒為杖衛士,斥內侍,安石猶不平。王韶開熙河奏功,帝以安石主議,解所服玉帶賜之。
七年春,天下久旱,饑民流離,帝憂形于色,對朝嗟嘆,欲盡罷法度之不善者,安石曰:“水旱常數,堯、湯所不免,此不足招圣慮,但當修人事以應之。”帝曰:“此豈細事,朕所以恐懼者,正為人事之未修爾。今取免行錢太重,人情咨怨,至出不遜語。自近臣以至后族,無不言其害。兩宮泣下,憂京師亂起,以為天旱更失人心。”安石曰:“近臣不知為誰,若兩宮有言,乃向經、曹佾所為爾。”馮京曰:“臣亦聞之。”安石曰:“士大夫不者以京為歸,故京獨聞此言,臣未之聞也。”監安上門鄭俠上疏,繪所見流民扶老攜幼困苦之狀,為圖以獻,曰:“旱由安石所致,去安石,天必雨。”俠又坐窮嶺南。慈圣、宣仁二太后流涕謂帝曰:“安石亂天下。”帝亦疑之,遂罷為觀文殿大學士、知江寧府,自禮部侍郎超九轉為吏部尚書。
呂惠卿服闋,安石朝夕汲引之,至是,白為參知政事,又乞召韓絳代己。二人守其成模不少失,時號絳為“傳法沙門”,惠卿為“護法善神”。而惠卿實欲自得政,忌安石復來,因鄭俠獄陷其弟安國,又起李士寧獄以傾安石。絳覺其意,密白帝請召之。八年二月,復拜相,安石承命即倍道來。《三經義》成,加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以子為龍圖閣直學士,辭,惠卿勸帝允其請,由是嫌隙愈著。惠卿為蔡承禧所擊,居家俟命,風御史中丞鄧綰,復彈惠卿與知華亭縣張若濟為奸利事,置獄鞠之,惠卿出守陳。
十月,彗出東方,詔求直言,及詢政事之未協于民者。安石率同列疏言:“晉武帝五年,彗出軫;十年,又有孛。而其在位二十八年,與《乙巳占》所期不合。蓋天道遠,先王雖有官占,而所信者人事而已。天文之變無窮,上下傳會,豈無偶合。周公、召公豈欺成王哉。其言中宗享國日久,則曰‘嚴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不敢荒寧。’其言夏、商多歷年所,亦曰‘德’而已。裨灶言火而驗,欲禳之,國僑不聽,則曰‘不用吾言,鄭又將火。’僑終不聽,鄭亦不火。有如裨灶,未免妄誕,況今星工哉?所傳占書,又世所禁,謄寫偽誤,尤不可知。陛下盛德至善,非特賢于中宗,周、召所言,則既閱而盡之矣,豈須愚瞽復有所陳。竊聞兩宮以此為憂,望以臣等所言力行開慰。”帝曰:“聞民間殊苦新法。”
安石曰:“祁寒暑雨,民猶怨咨,此無庸恤。”帝曰:“豈若并祁寒暑雨之怨亦無邪?”安石不悅,退而屬疾臥,帝慰勉起之。其黨謀曰:“今不取上素所不喜者暴進用之,則權輕,將有窺人間隙者。”安石是其策。帝喜其出,悉從之。時出師安南,諜得其露布,言:“中國作青苗、助役之法,窮困生民。我今出兵,欲相拯濟。”安石怒,自草敕榜詆之。
華亭獄久不成,以屬門下客呂嘉問、練亨甫共議,取鄧綰所列惠卿事,維他書下制獄,安石不知也。省吏告惠卿于陳,惠卿以狀,且訟安石曰:“安石盡棄所學,隆尚縱橫之末數,方命矯令,罔上要君。此數惡力行于年歲之間,雖古之失志倒行而逆施者,殆不如此。”又發安石私書曰“無使上知”者。帝以示安石,安石謝無有,歸以問,言其情,安石咎之。憤恚,疽發背死。安石暴綰罪增云:“為臣子弟求官及薦臣婿蔡卞”,遂與亨甫皆得罪。綰始以附安石居言職,及安石與呂惠卿相傾,綰極力助攻惠卿。上頗厭安石所為,綰懼失勢,屢留之于上。其言無所顧忌。亨甫險薄,諂事以進,至是皆斥。
安石之再相也,屢謝病求去,及子死,尤悲傷不堪,力請解機務。上益厭之,罷為鎮南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寧府。明年,改集禧觀使,封舒國公,屢乞還將相印。元豐二年,復拜左仆射、觀文殿大學士。換特進,改封荊。哲宗立,加司空。
元元年卒,年六十六,贈太傅。紹圣中,謚曰“文”,配享神宗廟庭。崇寧三年,又配食文宣王廟,列于顏、孟之次,追封舒王。欽宗時,楊時以為言,詔停之。高宗用趙鼎、呂聰問言,停宗廟配享,削其王封。
初,安石訓釋《詩》、《書》、《周禮》,既成,頒之學官,天下號曰“新義”。晚居金陵,又作《字說》。多穿鑿傅會,其流入于佛、老。一時學者,無敢不傳習,主司純用以取士,士莫得自名一說,先儒傳注,一切廢不用。黜《春秋》之書,不使列于學官,至戲目為“斷爛朝報”。
安石未貴詩,名震京師,性不好華腴,自奉至儉,或衣垢不浣,面垢不洗,世多稱其賢。蜀人蘇洵獨曰:“是不近人情者,鮮不為大奸慝。”作《辨奸論》以刺之,謂王衍、廬杞合為一人。
安石性強忮,遇事無可否,自信所見,執意不回。至議變法,而在廷交執不可,安石傅經義,出己意,辨論輒數百言,眾不能詘。甚者謂“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罷黜中外老成人幾盡,多用門下儇慧少年。久之,以旱引去,洎復相,歲余罷,終神宗世不復召,凡八年,子。
字元澤,為人悍陰刻,無所顧忌。性敏甚,未冠,已著書數萬言。年十三,得秦卒言洮、河事,嘆曰:“此可撫而有也。使西夏得之,則吾敵強而邊患博矣。”其后王韶開熙河,安石力主其議,蓋兆于此。舉進士,調旌德尉。
氣豪,睥睨一世,不能作小官。作策三十余篇,極論天下事,又作《老子訓傳》及《佛書義解》,亦數萬言。時安石執政,所用多少年,亦欲預選,乃與父謀曰:“執政子雖不可預事,而經筵可處。”安石欲上知而自用,以所作策及注《道德經》鏤板鬻于市,遂傳達于上。鄧綰、曾布又力薦之,召見,除太子中允、祟政殿說書。神宗數留與語,受詔撰《詩》、《書義》,擢天章閣待制兼侍講。書成,遷龍圖閣直學士,以病辭不拜。
安石更張政事,實遵之。常稱商鞅為豪杰之士,言不殊異議者法不行。安石與程顥語,囚首跣足,攜婦人冠以出,問父所言何事。曰:“以新法數為人所阻,故與程君議。”大言曰:“梟韓琦、富弼之頭于市,則法行矣。”安石遂曰:“兒誤矣。”卒時才三十三,特贈左諫議大夫。
論曰:朱熹嘗論“安石以文章節行高一世,而尤以道德經濟為己任。被遇神宗,致位宰相,世方仰其有為,庶幾復見二帝三王之盛,而安石乃汲汲以財利兵革為先務,引用兇邪,排擯忠直,躁迫強戾,使天下之人囂然喪其樂生之心。卒之群奸嗣虐,流毒四海,至于崇寧、宣和之際,而禍亂極矣。”此天下之公言也。昔神宗欲命相,問韓琦曰:“安石何如?”對曰:“安石為翰林學士則有余,處輔弼之地則不可。”神宗不聽,遂相安石。嗚呼!此雖宋氏之不幸,亦安石之不幸也。
【東都事略王安石傳】
王安石字介甫,撫州臨川人也。父益,都官員外郎。安石蚤有盛名,博聞強記,為文動筆如飛,觀者服其精妙。舉進士高第,僉書淮南節度判官。召試館職,固辭,乃知鄞縣。安石好讀書,三日一治縣事。起堤堰,決陂塘,為水陸之利;貨谷于民,立息以償,俾新陳相易;興學校,嚴保伍,邑人便之。通判舒州。文彥博為相,薦安石恬退,不次進用,可以激奔競之風。尋再召試,又固辭,乃以為群牧判官,出知常州。由是名重天下。
提點江東刑獄,入為三司度支判官,獻書萬余言,極陳當世之務。居頃之,除直集賢院,累辭,不獲命,始就職。除同修起居注,固辭不拜,遂除知制誥,自是不復辭官矣。以母憂去,服除,英宗朝累召不起。
神宗即位,除知江寧府,召為翰林學士。初入對,神宗曰:“方今治當何先?”安石曰:“以擇術為先。”神宗曰:“唐太宗何如?”安石曰:“陛下當以堯、舜為法,太宗所知不遠,所為不盡合先王,但乘隋亂,子孫又皆昏愚,所以獨見稱述。堯、舜所為,至簡而不煩,至要而不迂,至易而不難。但末世學者不能通知,常以為高不可及,不知圣人經世立法,以中人為制也。”神宗曰:“卿所謂責難于君,朕自視眇然,恐無以副卿此意。可悉意輔朕,庶同濟此道。”
一日講席,群臣退,神宗留安石坐,曰:“有欲從容與卿論議者。”因言:“唐太宗必得魏鄭公,劉備必得諸葛亮,然后可以有為,二子誠不世出之人也。”安石曰:“陛下誠能為堯、舜,則必有皋、夔、稷、Ι;陛下誠能為高宗,則必有傅說。魏鄭公、諸葛亮,皆有道者所羞,何足道哉!以天下之大,人民之眾,百年承平,學者不為不多,然常患無人可以助治者,以陛下擇術未明,推誠未至,雖有皋、夔、稷、Ι、傅說之賢,亦必為小人所蔽,因卷懷而去耳。自古患朝廷無賢者,以人君不明,好近小人故也。好近小人,則賢人雖欲自達無由矣。”神宗曰:“自古治世,豈能使朝廷無小人?雖堯、舜之時,不能無四兇。”安石曰:“惟能辨四兇而誅之,此乃所以為堯、舜也。若使四兇得肆其讒慝,則皋、夔、稷、Ι亦安肯茍食其祿以終身乎!”
未幾,除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安石既執政,神宗曰:“人皆不能知卿,以為卿但知經術,不可以經世務。”安石曰:“經術者,所以經世務也。后世所謂儒者,大抵皆庸人,故世俗皆以經術不可施于世務。”神宗曰:“朕察人情,比于卿,有欲造事傾搖者。朕常以呂誨為忠實,毀卿于時事不通;趙、唐介數以言扦塞,惟恐卿進用。卿當立變此風俗,不知卿所施設以何為先?”安石曰:“變風俗,立法度,最方今所急也。”于是設制置三司條例司,與知樞密院陳升之同領之。而青苗、免役、市易、保甲等法相繼興矣。
常平倉法,以豐歲谷賤傷農,故增價收糶,使蓄積之家無由抑塞,農夫須令賤糴;兇歲谷貴傷民,故減價出糴,使蓄積之家無由邀勒,貧民須令貴糴。物價常平,公私兩利也。安石以常平法為不善,更將糴本作青苗錢,散與人戶,令出息二分,置提舉官以督之。古者,百姓出力以供在上之役,安石以為百姓惟苦差役破產,不憚增稅,乃請據家貲高下,各令出錢,雇人充役。向者,役人皆上等戶得之,其下等、單丁、女戶及品官、僧道本來無役,安石乃使之一概輸錢,于是賦斂愈重。市易之法,聽人賒貸縣官貨財,以田宅或以金帛為抵當,三人相保則給之,皆出息什分之二,過期不輸,息外每月更加罰錢百分之二。保甲之法,始因戎狄驕傲,侵據漢、唐故地,有征伐開拓之志,故置保甲。乃藉鄉村之民,二丁取一,皆授以弓弩,教之戰陣,又令河北、陜西、河東三路,皆五日一教閱,每一丁教閱,一丁供送及諸縣弓手,亦皆易以保甲,其保甲習于游惰,不復務農。京東、西兩路保甲養馬,仍各置提舉官,權任比監司。自是四方爭言農田水利,古陂廢堰,悉務興復。又立賒貸之法,又令民封狀增價以買坊場,又增茶鹽之額,又設措置河北糴便司,廣積糧谷于臨流州縣,以備饋運。而天下騷然矣。
本站所收錄所有玄幻小說、言情小說、都市小說及其它各類小說作品、小說評論均屬其個人行為,不代表本站立場
Copyright © 2011-2021 云文學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作家協會 版權所有 上海作家俱樂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