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鳥飛兔走,人間古往今來。
昔年歌管變荒臺,轉眼是非興敗。
須識鬧中取靜,莫因乖過成呆。
不貪花酒不貪財,一世無災無害。
話說江西饒州府余干縣長樂村,有一小民叫做張乙,因販些雜貨到于縣中,夜深投宿城外一邸店。店房已滿,不能相容。間壁鎖下一空房,卻無人住。張乙道:“店主人何不開此房與我?”主人道:“此房中有鬼,不敢留客。”張乙道:“便有鬼,我何懼哉!”主人只得開鎖,將礎E一盞,掃帚一把,交與張乙。張乙進房,把燈放穩,挑得亮亮的。房中有破床一張,塵埃堆積,用掃帚掃凈,展上鋪蓋,討些酒飯吃了,推轉房門,脫衣而睡。夢見一美色婦人,衣服華麗,自來薦枕,夢中納之。及至醒來,此婦宛在身邊。張乙問是何人,此婦道:“妾乃鄰家之婦,因夫君遠出,不能獨宿,是以相就。勿多言,久當自知。”張亦不再問。天明,此婦辭去,至夜又夾,歡好如初。如此三夜。店主人見張客無事,偶話及此房內曾有婦人縊死,往往作怪,今番卻太平了。張乙聽在肚里。至夜,此婦仍來。張乙問道:“今日店主人說這房中有縊死女鬼,莫非是你?”此婦并無慚諱之意,答道:“妾身是也!然不禍于君,君幸勿懼。”張乙道:“試說其詳。”此婦道:“妾乃娼女,姓穆,行廿二,人稱我為廿二娘。與余干客人楊川相厚。楊許娶妾歸去,妾將私財百金為脅。一去三年不來,妾為鴇兒拘管,無計脫身,挹郁不堪,遂自縊而死。鴇兒以所居售人,今為旅店。此房,昔日親之房也,一靈不泯,猶依棲于此。楊川與你同鄉,可認得么?”張乙道:“認得。”此婦道:“今其人安在?”張乙道:“去歲已移居饒州南門,娶妻開店,生意甚足。”婦人嗟嘆良久,更無別語。又過了二日,張乙要回家。婦人道:“妾愿始終隨君,未識許否?”張乙道:“倘能相隨,有何不可?”婦人道:“君可制一小木牌,題曰‘廿二娘神位’。置于篋中,但出牌呼妾,妾便出來。”張乙許之。婦人道:“妾尚有白金五十兩埋于此床之下,沒人知覺,君可取用。”張掘地果得白金一瓶,心中甚喜。過了一夜。次日張乙寫了牌位,收藏好了,別店主而歸。
到于家中,將此事告與渾家。渾家初時不喜,見了五十兩銀子,遂不嗔怪。張乙于東壁立了廿二娘神主,其妻戲往呼之,白日里竟走出來,與妻施禮。妾初時也驚訝,后遂慣了,不以為事。夜來張乙夫婦同床,此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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