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宗萬歷二十一年二月,京察竣。
三月己未,刑科給事中劉道隆論吏部稽勛司員外郎虞淳熙、兵部職方郎中楊于庭,臺省交謫。而吏部曲為解,僅議一職方主事袁黃非體。上責吏部回奏,尚書孫鑨言:“淳熙臣鄉人,安貧好學,非有先容之助。于庭任西事有功,尚書石星亦言之,臣不忍以功為罪。且既命議覆,自有異同。惟各原其心,求歸于當。若知其無罪,以科、道之言而去之。昧心欺君,臣不能為。”上以不引罪,奪俸三月,考功郎中趙南星鐫三秩調外,淳熙等并罷。劉道隆以不指名,亦奪俸。鑨乞休,不許。鑨復奏曰:“人臣之罪,莫大于專權,國家之禍,莫烈于朋黨。夫權者,人主之操柄,人臣所司謂之職掌。吏部以用人為職,進退去留屬焉,然必請旨而后行,則權固有在,不可得專也。今以留二庶僚為專權,則無往非端矣。以留二京職為結黨,則無往非黨矣。臣任使不效,徒潔身而去,俾專權結黨之說終不明于世,將來者且以臣為口實,又大罪也。”因請乞骸骨歸。先是,內計去留,先白閣臣。鑨及南星力矯之,王錫爵不悅。鑨既被譴,都察院左僉都御史王汝訓,通政使魏允貞,大理寺少卿曾干亨,禮部郎中于孔兼,員外郎陳泰來,主事顧允成、張納陛、賈巖,國子助教薛敷教俱論救。禮部郎中何喬遠、主事洪啟睿復合疏言之。孔兼、允成、敷教俱謫外。
甲子,禮部員外郎陳泰來疏曰:“臣通籍十七年,四歷京察。部權自高拱、張居正以來,尚書惟張瀚、嚴清,選郎惟孫鑨、陳有年頗能自立,余則唯唯吶吶,濫觴于楊巍,而掃地于劉希孟、謝廷寀。今復借拾遺熒惑圣怒,即去時之故智,將來必挈權以阿閣臣,而后為不專權;必植黨以附閣臣,而后為不結黨。”上怒,降泰來。
癸未,左都御史李世達請宥泰來等。不聽。南星、淳熙、于庭、黃各削籍。
四月辛丑,吏部尚書孫鑨罷。
九月,吏部右侍郎趙用賢罷。先是,用賢為檢討,生女三月,中書舍人吳之佳約以幣。及用賢諫張居正奪情削籍,之佳為御史,過吳門,用賢往餞,不為禮,因反幣,終字女蔣氏。之佳子鎮亦他娶,不相及也。用賢負氣節,素不為王錫爵所善。鎮訟之,罷用賢,之佳亦降。戶部郎中楊應宿議趙用賢絕婚非是。行人高攀龍申救,得罪諸臣,語侵閣臣,指應宿為諂諛,應宿遂吁攀龍,并及吏部文選郎劉四科、趙南星、顧憲成等。錫爵封應宿疏上。
閏十一月甲午,行人高攀龍上言:“大臣則孫鑨、李世達、趙用賢去,小臣則趙南星、陳泰來、顧允成、薛敷教、張納陛、于孔兼、賈巖斥。近李楨、曾干亨復乞歸,選司孟孔鯉又削籍矣。中外不曰輔臣不附已,則曰近侍不利用正人。果謂出于圣怒,則諸臣自化鯉而外,未見忤旨,何以皆至罷斥也?皇上有去邪之果斷,而左右反得行其媢嫉之私,皇上有容言之盛心,而臣下反遺以拒諫之誚,為圣德累不小。”
丙申,都察院左都御史孫丕揚核:“楊應宿激而嫚罵,高攀龍疏而易言。”命降應宿湖廣按察司經歷,攀龍揭陽縣典史。仍諭建言諸臣:“時事艱難,不求理財、足兵、實政,乃誣造是非。部院公論所出,今后務持平核實。”
二十二年正月丁亥,吏部推閣臣王家屏、沈鯉、陳有年、沈一貫,左都御史孫丕揚,吏部右侍郎鄧以贊,少詹事馮琦。不允。初,閣臣王家屏以諫冊儲罷歸。至是,上諭有“不拘資品,堪任閣臣”語,吏部遂以家屏等名上。上覽不懌,下旨詰責,以宰相奉特簡,不得專擅。吏部尚書陳有年爭之,以為冢宰總憲廷推,自有故事,王家屏為相有名,若宰相不廷推,將來恐開快捷方式,因乞骸骨。上命馳驛還籍,以孫丕揚代之。
辛卯,以沈一貫、陳于陛為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直文淵閣。調文選中顧憲成。給事中盧明陬、逯中立先后疏救,上益怒。憲成削籍,謫明陬、中立按察司知事。
甲午,禮部郎中何喬遠,奏救憲成,謫廣西布政司經歷。先是,國本論起,言者皆以“早建元良”為請。政府惟王家屏與言者合,力請不允,放歸。申時行、王錫爵皆婉轉調護,而心亦以言者為多事。錫爵嘗語憲成曰:“當今所最怪者,廟堂之是非,天下必欲反之。”憲成曰:“吾見天下之是非,廟堂必欲反之耳!”遂不合。然時行性寬平,所斥必旋加拔擢。一貫既入相,以才自許,不為人下。憲成既謫歸,講學于東林,故楊時書院也。孫丕揚、鄒元標、趙南星之流,蹇諤自負,與政府每相持。附一貫者,科、道亦有人。而憲成講學,天下趨之。一貫持權求勝,受黜者身去而名益高。此東林、浙黨所自始也。其后更相傾軋,垂五十年。
二十三年秋七月己卯,巡按直隸御史趙文炳劾吏部文選郎中蔣時馨幸進鬻爵。下廷議,尚書孫丕揚代時馨辨。
丙戌,時馨削籍。時馨貪黷,初知新喻,調嘉魚,遷南京大理寺評事。故為敝衣冠,從鄒元標講學,歷考功、文選二司。及被劾,請廷質。且曰:“戎政、兵部左侍郎沈思孝庇浙江海道丁此呂,避察不得,又求少宰不得,遂同諭德劉應秋、大理右少卿江柬之等,詆李三才授趙文炳冀陷太宰而代之。”上怒其瀆辨。甲午,逮故浙江海道副使丁此呂。蔣時馨既斥,孫丕揚為釁由此呂,沈思孝以此呂建言不宜察。丕揚遂上此呂訪單,貪婪贓跡,雖建言無幸脫理。命逮下獄。對簿之日承服,朱砂床具等累累。丕揚遂與思孝交惡矣。
八月,沈思孝言:“孫丕揚庇屬負國。”丕揚乞休,不允。
十一月丁丑,工部員外郎岳元聲言:“言官攻言官,大臣攻大臣,不若俱罷之。”
二十四年八月癸亥,大學士張位乞罷,不許。時吏部尚書孫丕揚乞休,疏二十上。言:“權官坐謀,鷹犬效力,義難再留。”以位黨丁此呂、沈思孝也。上責丕揚無大臣體,宜協恭毋相抵牾。
閏八月,吏部尚書孫丕揚、右都御史兼兵部侍郎沈思孝罷。
二十七年五月丁巳,以光祿寺卿李三才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鳳陽。
二十九年九月戊午,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沈鯉、朱賡兼東閣大學士,值文淵閣。時廷推九人,上已點朱國祚、馮琦,而沈一貫密揭二臣年未及艾,曷少需之,先爰立老成者。賡得入。鯉先任禮部,與申時行左,請告,上不許。吏科都給事中陳與郊因疏劾鯉,鯉求去益力。上私語曰:“沈尚書不曉我意。”遂有是命。
三十一年夏四月,楚王華奎與宗人華走氐等相訐,章下禮部。初,楚恭王隆慶初,廢疾薨,遺腹宮人胡氏孳生子華奎、華璧。或云:內官郭綸,以族人如綍奴產子壽兒,及弟如言妾子尤金梅所出,并入宮,長為華奎,次華璧。儀賓汪若泉嘗訐奏,事下撫、按。王妃堅持之,乃寢。華奎既嗣楚,華璧封宣化王。華走氐素強御,忤王。走氐妻又如言女,知其詳。走氐遂盟宗人二十九人入奏:“楚先王風痹,不能御內,乃令宮婢胡氏詐為身。臨蓐時,抱妃兄王如言子為華奎,又抱妃族王如綍舍人王玉子為華璧,皆出于妻恭人王氏口。王氏,如言女,故知之。二孽皆不宜冒爵。”章入,通政司沈子木持未上。
六月,楚王劾宗人疏亦至。事下部。禮部右侍郎郭正域曰:“王奏華走氐事易竟。華走氐奏王非恭王子,亂皇家世系,事難竟。楚王襲封二十年,何至今始發?而又發于女子骨肉之間?王論華走氐一人,而二十九人同攻王。果有真見,出真情否?王假,則華走氐當別論;王真,則華走氐罪不勝誅。”沈一貫以親王不當勘,但當體訪。正域曰:“正域江夏人,一有偏徇,禍且不測。非勘則楚王跡不白,各宗罪不定。王跡勘,各宗罪,不勘,人于何服!”時正域右宗人,而輔臣沈鯉又右正域。戶部尚書趙世卿、倉場尚書謝杰、祭酒黃汝良皆謂王非假。一時閣、部互相齟齬。給事中姚文蔚劾郭正域故王護衛中人,修怨謀陷王。都察院右都御史溫純劾御史于永清、給事姚文蔚,刺及沈一貫。
九月己巳,刑科都給事中楊應文、給事中錢夢皋各劾郭正域,夢皋并及次輔沈鯉。俱不報。上卒以王為真,而正域罷去。尋楚府東安王英燧、武岡王華增、江夏王華暄等,請復勘假王,不聽。時票楚事皆朱賡,二沈引嫌不出。
十一月,妖書事起,沈一貫疑郭正域為之。錢夢皋遂直指正域,且及輔臣沈鯉。陜西道御史康丕揚將例轉,內監賈忠貞語丕揚,乘妖書可免,丕揚遂起而佐之。后歸獄皦生光,得解。(詳爭國本)
三十三年春正月,考察京官。時主察,當屬吏部左侍郎楊時喬,輔臣沈一貫憚其方嚴,請以兵部尚書蕭大亨主筆。疏上,上以時喬廉直,竟屬之。時喬與都御史溫純力持公道,疏上,留中。
三月辛巳,吏部趨計疏,中旨留被察給事中錢夢皋、御史錢一鯨等。復論:“京察科、道,不稱職者甚眾,豈皆不肖?必有私意。朕不得無疑。”蓋以一貫私人被詰責也。時喬、純言:“察處科、道,萬歷二十一年科七人,道七人。二十七年,科五人,道九人。今議處科四人,道七人,皆參眾矢公。而圣諭嚴切,臣等無狀,宜罷。”上不問。南京總督糧儲尚書王基以拾遺自辨,上特留之。
夏四月,刑科給事中錢夢皋復論楚事,請削前侍郎郭正域籍,并言左都御史溫純黨庇。工科給事中鍾兆斗例轉,亦誣奏純。純乞休。大理少卿徐宗浚、吏部都給事中侯慶遠、御史孔貞一等皆論夢皋違禁妄辨,吏部左侍郎楊時喬亦言之。俱不報。
五月,侯補職方郎中劉元珍劾“沈一貫偏置私人,蒙上箝下。錢夢皋妄奏求容,士林不齒”。一貫、夢皋皆疏辨。夢皋謂元珍為溫純鷹犬。降一級,調極邊。
六月,吏部員外郎賀燦然言:“被察科、道,與溫純皆當去。”南京吏科給事中陳良訓,御史蕭如松、朱吾弼,各論王基、錢夢皋、鍾兆斗必不可留,沈一貫結近侍,陽施陰設。
秋七月,兵部主事龐時雍直攻沈一貫欺罔誤國。于是太子太保都察院左都御史溫純致仕,錢夢皋、鍾兆斗各避疾,京察始得奏。尋謫賀燦然、龐時雍,奪朱吾弼俸,拾遺南京戶部尚書王基免。時有布衣在一貫坐,夢皋戲之曰:“昔之山人,山中之人。今之山人,山外之人。”布衣應聲曰:“昔之給事,給黃門事。今之給事,給相門事。”識者噱之。
三十四年夏六月,吏科給事中陳良訓、御史孫居相劾沈一貫奸貪。大學士沈一貫、沈鯉并致仕。一貫連歲乞休,疏八十上,始允。鯉居位四載,嘗列天戒民窮十事,書之于牌,每入閣,則拜祝之。或讒鯉為咀咒,上命取觀之,曰:“此非咀咒語也。”妖書事起,危甚,賴上知其心,得無恙。及放歸,得旨不如一貫之優。各賜金幣,鯉半之。出都日,猶有讒其衣紅袍閱邊者,中官陳矩為解乃已。孫居相奪歲俸,陳良訓鐫三級調外。
三十五年五月,以禮部左侍郎李廷機、南京禮部右侍郎葉向高為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直文淵閣。又諭朱賡召舊輔王錫爵。時顧憲成移書向高言:“近日輔相,以模棱為工,賢否圂淆。”引張禹、胡廣為戒。廷機故出沈一貫門,人多疑之。給事中王元翰、胡忻、曹于汴、宋一韓,御史陳宗契等,交章劾廷機。廷機故清介,而攻之者詆為輦金奧援,御史葉永盛極辨之。廷機伏闕辭,不允。上下旨切責元瀚等。
秋七月,總督漕運李三才請補大僚,選科、道,用廢棄。其論廢棄曰:“諸臣祗以議論意見一觸當路,永棄不收,總之于皇上無忤。今乃假主威以錮諸臣,又借忤主之名以飾主過。負國負君,莫此為甚。”參政姜士昌赍表入京,奏別遺奸,錄遺逸。遺奸指王錫爵、沈一貫。朱賡又曰:“古今稱廉相,必稱唐楊綰、杜黃裳。然二賢皆推賢好士,惟恐不及。而王安石用之,驅逐諸賢,竟以禍宋。”時李廷機有清名,故士昌規及之。賡、廷機上疏辨,降士昌廣西僉事。御史宋燾論救,謫平定州判,加謫士昌興安典史。
三十六年五月,禮部主事鄭振光劾輔臣朱賡、李廷機大罪十有二,指一貫、賡、廷機為過去、現在、未來三身,布置接受,從風而靡。上以其誣詆,謫普安州判。
九月,先是,王錫爵辭召,手疏言:“皇上于章奏一概留中,特鄙棄之,如禽鳥之音不以入耳,然下以此愈囂。臣謂君父至尊,必自立于無過之地。請幡然降旨,盡除關稅,召還內差,散內庫之有余,濟邊儲之不足,天下必歡呼踴躍,以頌圣德。留中章疏,亦自有緩急。如推補九卿,以吏部、都察院為先,庶官以科、道為急。科、道考選久停,與其故裁抑,留不肖,以塞賢者之途,孰若稍疏通,簡新進,以決舊日之壅。此今日攬權上策也。”時疏甚密,而都御史李三才鉤得之,泄言于眾,謂錫爵以臺、省為禽獸。于是南京戶科給事中段然首論錫爵與朱賡密揭,擅權亂政。不報。起孫丕揚太子少保、吏部尚書。
十月壬戌,起吏部文選郎中顧憲成為南京光祿少卿,辭不至。丙寅,工科給事中何士晉劾錦衣衛左都督王之楨為輔臣爪牙心腹,亟宜顯斥。禮科給事中張鳳采、刑科都給事中蕭近高、給事中張國儒交章糾王錫爵、朱賡。國儒言:“臺、省五十余人,共糾朱賡奸狀,而尚書趙世卿曲媚之。”俱不報。
十一月壬子,朱賡卒于官。賡性淳謹,同鄉沈一貫當國,善調護,故妖書、楚獄,其禍不蔓。賡卒,廷機當首揆,言路益攻之。廷機決計不出,葉向高獨相,而攻廷機者未已也,遂移居演象所之尊武廟。乞放,凡五年,至萬歷四十年,始得請。寒暑閉門無履跡。
三十七年春二月丙寅,御史鄭繼芳劾工科右給事中王元翰貪婪不法。元翰亦奏辨,繼芳為王錫爵、申時行吐氣。初,給事中王紹徽善湯賓尹,營入閣甚急,嘗語元翰曰:“公語言妙天下,即一札揚湯君,湯君且為公死,世間如湯君可恃也。”元翰辭焉。紹徽銜之,因嗾繼芳摭元翰。
夏四月,吏科糾擅去諸臣。初,工科給事中孫善繼拜疏竟去,劉道隆繼之,王元翰、顧天峻、李騰芳、陳治則各先后去。命削善繼籍,道隆等各降秩。時南北科、道互相攻詆,至不可問。戶科給事劉文炳請召鄒元標。不報。
十二月乙丑,工部主事邵輔忠論:“總督漕運李三才,結黨遍天下。前圖枚卜,今圖總憲。四岳薦鯀,漢臣諛莽,天下之大可憂也。”時三才需次內臺,輔忠首劾之,繼以御史徐兆魁,三才奏辨。工科給事中馬從龍,御史董兆舒、彭端吾,南京工科給事中金在衡,交章為三才辨。俱不報。三才負才名,初為山東藩臬有聲,民歌思之。撫淮十年,方稅珰橫甚,獨能捕其爪牙,以尺棰斃大盜。三才多取多與,收采物情,用財如流水。顧憲成之左右,譽言日至,憲成信之,亦為游揚。三才嘗晏憲成,止蔬三四色。厥明,盛陳百味,憲成訝而問之。三才曰:“此偶然耳!昨偶乏,即寥寥,今偶有,故羅列。”憲成以此不疑其綺靡。至是,挾縱橫之術,與言者為難,公論詘之。
三十八年五月壬子,吏部主事王三善乞勘李三才。不報。前吏部郎中顧憲成遺書葉向高,謂“三才至廉至淡漠,勤學力行,為古醇儒,當行勘以服諸臣心”。時給事中金士衡、段然力保三才,給事中劉時俊、兵部郎中錢寀爭之,紛如聚訟。
三十九年二月戊子,總督漕運李三才免。
三月,吏部尚書孫丕揚糾御史金明時倡言要挾逃察,命下都察院議處。初,明時巡闕,劾寶坻知縣王淑汴,吏部右侍郎王圖子也。及臨京察,知不免,遂先發攻王圖。御史史記事論之,明時奏辨。主事秦聚奎言:“明時論王圖,在去年十二月。丕揚論明時,在今考察先一日。而卒之明時撓察之疏,杳乎無聞。大臣結黨欺君,天下大勢,趨附秦人,今之丕揚,非復昔之丕揚矣。”于是吏科都給事中曹于汴,御史湯兆京、喬允升,俱以撓察論聚奎、丕揚,奏參聚奎,并以湯賓尹等七人訪單送內閣。閣臣葉向高疏如丕揚指。金明時以不謹免,尋以辨疏犯御諱削籍。
四月庚辰,計疏下,命秦聚奎閑住。南京國子監祭酒湯賓尹,郎中張嘉言,主事徐大化,御史劉國縉、王紹徽、喬應甲、岳和聲,降調有差。
五月,給事中朱一桂、御史徐兆魁疏稱:“顧憲成講學東林,遙執朝政,結淮撫李三才,傾動一時。孫丕揚、湯兆京、丁元薦角勝附和,京察盡歸黨人。”不報。翰林院修撰韓敬疾去。敬先師事湯賓尹,在禮闈,越房拔為第一。敬有時名,而好縱橫之學,恣色貨之好。時攻賓尹,因及敬。
四十年二月癸未,吏部尚書孫丕揚掛冠出都。
四十一年二月辛丑,御史劉廷元劾光祿寺少卿于玉立:“依附東林,風波翻覆,宜顯斥”。不報。
十月,禮科給事中亓詩教言:“今日之爭,始于門戶。門戶始于東林,東林倡于顧憲成,刑部郎中于玉立附焉。憲成自賢,玉立自奸,賢奸各還其人。而奔競招搖,羽翼置之言路,爪牙列在諸曹,關通大內,操縱朝權。顧憲成而在,寧愿見之哉?”末刺及葉向高,向高奏辨。
四十二年八月癸卯,大學士葉向高致仕。
十一月,御史劉廷元參李三才占廠、盜皇木,結交內侍起官。御史劉光復、給事中官應震等交章論之。命給事中吳亮嗣往勘,亮嗣報其實,下三才舍人于理,三才尋削籍。
四十五年三月,京察,革刑部主事王之寀職為民,竇子偁、陸大受皆被斥。時葉向高既去,方從哲獨相,庸庸無所短長。吏部尚書鄭繼之主察,徐紹吉、韓浚佐之。之寀初爭挺擊,為韓浚所糾,部處坐以貪污,子偁、大受有清操,持論與之寀合,亦被逐。時上于奏疏,俱留中,無所處分,惟言路一糾,其人自罷去,不待旨也。于是臺、省之勢積重不返,有齊、楚、浙三方鼎峙之名,齊為亓詩教、韓浚、周永春,楚為官應震、吳亮嗣,浙為劉廷元、姚宗文,勢張甚,湯賓尹輩陰為之主。賓尹負才名而淫污,辛亥京察被斥。至是,察典竣,韓浚以問鄉人給事中張華東。華東曰:“王之寀論甚正,何為重處之?”浚驚愕不語。
四十六年十二月,主事鄒之麟奪職閑住。之麟負才名,附給事中亓詩教、韓浚求轉吏部不得,遂訐奏詩教、浚。又擅離任,被斥。
四十七年十二月,會推閣員。禮部左侍郎何宗彥以吏科給事中張廷登不署名,不得預,御史薛敷教、蕭毅中、左光斗、李征儀、倪應春、彭際遇、張新詔等,交章惜之。而禮科都給事中亓詩教、兵科薛鳳翔又屢駁具如延登指,各歸責于輔臣方從哲。從哲奏辨。俱不報。先是,國本之論起,廟堂益相水火,上頗厭惡之,斥逐相繼,持論者愈堅,乃一切置之高閣。方從哲獨相七年,上喜其無能而安之。山東趙煥為冢宰,詩教又從哲門人,故其勢尤張。已而鄒之麟倡言張鳳翔為選君,必以年例處姚宗文、劉廷元,齊、浙遂離。之麟既被黜,其友夏嘉遇、魏光國、尹嘉賓、鍾惺皆有才名,俱改用。而嘉遇素潔清,亦與眾共擯。趙興邦為兵垣,仍入禮闈,之麟、嘉遇遂糾之,并及詩教。言路合疏糾嘉遇。興邦遽升京卿。御史唐世濟助嘉遇攻興邦,而亓、趙之勢衰。時廷議所喧持者,唯禁道學一事,吏治邊防,俱置不理。
泰昌元年,即萬歷四十八年也。
八月己酉,起鄒元標為大理寺卿。科臣揚上言:“君子小人之進退,關系國家之治亂。然小人不退,則君子不進。”吏部尚書周嘉謨奏列建言得罪諸臣王德完等三十三人。于是王德完、孟養浩、鍾羽正、滿朝薦悉起部、寺諸官。壬戌,以以侍讀學士劉一燝、韓爌為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直文淵閣。仍諭內閣,特召舊輔葉向高。初,光宗踐祚,踰月崩,未及用向高等。熹宗既即位,乃遣行人征之。
十一月,給事中惠世揚遇災陳言,因參大學士孫如游,薦高攀龍、劉宗周、孫居相、劉策、王之寀、陸大受等。
十二月,大學士方從哲致仕。從哲以“紅丸”、“移宮”二案,臺、省交章論之,至是歸。
熹宗天啟元年春正月,兵科給事中楊連予告回籍。漣以“移宮”一案,御史賈繼春侵之,漣因乞歸。(詳三案)
御史馬逢皋上言:“楊漣何罪,無罪即功。功在安社稷,罪在攻大珰。罪珰未誅,而發珰罪者先作楚囚之悲。君子退,則小人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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