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陽巡撫李三才請停礦稅曰:“自礦稅繁興,萬民失業。陛下為斯民主,不惟不衣之,且并其衣而奪之;不惟不食之,且并其食而奪之。征榷之使,急于星火,搜括之令,密如牛毛。今日某礦得銀若干,明日又加銀若干;今日某處稅若干,明日又加稅若干;今日某官阻撓礦稅拏解,明日某官怠玩礦稅罷職。上下相爭,惟利是聞。如臣境內:抽稅徐州則陳增,儀真則暨祿,理鹽揚州則魯保,蘆政沿江則邢隆。千里之區,中使四布。加以無賴亡命,附翼虎狼。如中書程守訓尤為無忌,假旨詐財,動以萬數。昨運同陶允明自楚來云:‘彼中內使,沿途掘墳,得財方止。’圣心安乎不安乎?且一人之心,千萬人之心也。皇上愛珠玉,人亦愛溫飽;皇上愛萬世,人亦戀妻孥。奈何皇上欲黃金高于北斗,而不使百姓有糠粃升斗之儲?皇上欲為子孫千萬年,而不使百姓有一朝一夕?試觀往籍,朝廷有如此政令,天下有如此景象而不亂者哉!”不報。
辛未,三才復奏:“數月以來,章奏但系礦稅,即束高閣。臣前疏非泛常,國脈民命之所關,天心祖德之所在也。人主能為萬姓之主,然后奔走御侮。若休戚不關,威力是憑,劫奪之己耳!斬刈之己耳!孤人之子,寡人之妻,拆人之產,掘人之墓,即在敵國讎人,猶所不忍,況吾衽席之赤子哉!窮困無聊,遂生窺竊,如徐州趙古元之類是己。夫天下非小弱也,草澤之人至廣且眾也,欲為古元者何限?獨以朝廷處置得宜,欲乘之而無釁,故俛首降心,從教從令耳。今乃驅之使亂,臣懼萬姓不肯為朝廷屈也。”
南京守備太監下廬州,問六安州礦有無狀。知府具地圖,上言:“六安有礦,高皇帝恐人盜采,有傷皇陵來脈,故六安衛特重巡山之任,不敢妄議開采。”詔止之。
六月戊戌,礦監趙欽劾富平知縣王正志。逮訊。
七月,稅監王虎劾通州同知邵光庭、香河知縣焦光卿,降調。
戊申,稅監陳奉訐江防參政沈孟化、蘄州知州鄭夢楨,降調。
戊午,巡按御史王立賢奏稅監陳奉貪暴激變。不報。時陳奉道承天之金花灘,勒居民黃金,拷及婦人,并拘鍾祥知縣鄒堯弼,遠近大震。
八月,把總韓應龍奏四川成都、龍安產鹽茶,重慶馬湖產名木。命內監邱乘云往征。
十二月辛丑,湖廣稅監陳奉遣荊州衛王指揮開礦谷城,不獲,責貸主簿脅庫金若干。邑人大懼,群擊之。指揮走免,余俱溺江中。
二十九年二月,天津稅監馬堂進大西洋利瑪竇方物。禮部言:“大西洋不載《會典》,真偽不可知。且所貢《天主女圖》,既屬不經,而囊有神仙骨等物。夫仙則飛升,安得有骨!韓愈謂:‘兇穢之余,不宜令入宮禁。’宜量給冠帶,令還,勿潛住京師。”不報。
己丑,武昌兵備馮應京參陳奉大逆十罪,逮至京,下司理,削籍。奉欲開礦青山,棗陽知縣王之翰以近顯陵,拒之。因誣及襄陽通判邸宅、推官何棟如,俱削籍,逮下獄。之翰尋斃。
三月,武昌民變,逐陳奉。奉列兵殺二人,匿楚府中。命甲騎三百余,射死數人,傷二十余人。奉踰月不敢出,眾執奉左右六人,投之江。奉自焚公署門。事聞,謫知府王禹聲、知縣鄒堯弼為民。沈一貫論陳奉激變。不報。
四月,督理直隸、儀真等稅御馬監暨祿言:“臣征廬、鳳、徽、安遺稅,并沿江船稅,各撫、按皆云:‘重迭不敷,題請寬處。’臣未敢憑。二項共二十萬金,今征不滿萬。始信撫、按為可據,而原奏人無憑也。乞軫念民瘼,以實征解上,毋拘原奏人揣摩之數。”上從之。時榷使奇暴,獨暨祿請寬恤,凡五上。
六月己巳,太監孫隆采稅浙、直,駐蘇州,激變市人,殺其參隨黃建節等數人。撫、按詰亂民,有葛成獨引服,不及其余,下獄論死。直隸巡按御史劉日梧行部徽州,見程守訓豎坊曰“特旨”,下書“咸有一德”,即收之。守訓訐奏日梧短。不報。
七月,陜西撫、按奏:“歲貢羊絨四千匹,奉命改織盤陵。又降柘黃暗花二則,每匹長五丈八尺。日織一寸七分,半年得匹,豈能如額,乞悉改織。”不報。
九月,起禮部尚書沈鯉大學士入閣辦事。鯉陛見,具疏:“望上以言致治。”又極陳礦稅之害。尋值長至節,上使太監陳矩晏之。語及開礦事,鯉言:“泄山川靈氣,傷陵脈,關系圣躬與圣子神孫不細。”上頷之。
禮部侍郎郭正域疏言:“世宗朝,罷內臣鎮守及珠池貢物擾驛遞、濫奏帶開銀場者,按問、譴戍不貸,備在《寶錄》、《寶訓》。幸罷諸中使,以杜亂萌。”不報。
十月,以內監魯保司兩淮鹽政兼浙直織造。請專敕與關防。禮部侍郎郭正域持不可,往白內閣。朱賡曰:“敕去矣,敕中多勸戒語。”正域曰:“今文武臣奉敕者,孰無勸戒?能一一奉行否?何望于閹!”退而具疏力爭,關防得無給。
三十年二月己卯,上偶不豫,急召輔臣沈一貫入,諭以勉輔太子并及罷礦稅、起廢、釋禁諸事。翌日,上安,諸事遂寢。停稅諭已出,上悔,急令追之。太監田義諫曰:“諭已頒行,不可反汗。”上怒,幾欲手刃義,義不為動。一貫恐,亟繳前諭,義唾之。始,吏部尚書李戴、左都御史溫純約即日奉行,且頒天下。刑部謂弛獄須再請。亡何,而旨格矣。
饒州景德鎮民變,稅監潘相舍人激之。相誣劾通判陳奇,逮下獄。
三月,云南稅監楊榮肆虐激變,滇人不勝憤,火廠房,殺委官張安民,撫、按以聞。上怒,持其章不下。大學士沈鯉揭言:“定亂宜速,久且生變。”又具列榮罪狀,得毋株及。
五月戊辰,太監劉成征稅蘇、松、常、鎮激變。江西稅監潘相掠諸生及輔國將軍謀托,各宗大哄,抉門入,相走免。誣劾上饒知縣李鴻報怨,鴻除名。禮部侍郎馮琦上言:“礦稅之害,滇以張安民故,火廠房矣。粵以李鳳釀禍,欲剸刃其腹矣。陜以委官迫死縣令,民洶洶不安矣。兩淮激變地方,劫毀官舍錢糧矣。遼左以余東翥故,碎尸抄家矣。土崩瓦解,亂在旦夕,皇上能無動心乎?”不報。應天大風,拔富家樹成穴。魯保誣以盜礦,府尹徐申力白富家冤,而盛言帝京王氣不可鑿。保不能奪。
九月,楊州富民吳時修獻銀十四萬兩,詔授其子弟各中書舍人。
三十一年九月,云南稅監楊榮責麗江土官木增退地聽開采。巡按御史宋興祖上言:“麗江古荒服也。木氏世知府,守石門以絕西域,守鐵橋以斷土番,不宜自撤其藩,貽誤封疆。”不報。
三十二年三月,都御史溫造言礦稅毒虐,乞逮廣東稅使李鳳,撤陜西稅使梁永、云南稅使楊榮。不報。八月丙午,武驤百戶陳起鳳請采大木。以覬利除名,盡逐其黨。
時大雨,都城崩壞。戶部尚書趙世卿言:“蒼生糜爛已極,天心示警可畏。礦稅貂珰,掘墳墓,奸子女。皇上嘗曰:‘朕心仁愛,自有停止之日。’今將索元元于枯魚之肆矣。”不報。
九月戊申,翰林檢討蔡毅中上《皇明祖訓節略》,內關礦稅者,為注疏二十二卷。不報。
三十三年春正月壬辰,廣東撫按戴耀、林秉漢奏稅監李鳳,憾潮州推官姚會嘉,遮辱于廣州。不報。
二月丙午,巡按廣西楊芳國言:“稅監沈永壽以土產金、銀、鉛、錫派有司包解。永康、思、恩等州原無礦洞,亦派多金,宜免。”不報。八月,禮部侍郎馮琦上言:“礦使出而天下苦,更甚于兵;稅使出而天下苦,更甚于礦。皇上欲通商而彼專欲困商,皇上欲愛民而彼必欲害民,皇上戒以勿信撥置而撥置愈多,皇上責以不報繹騷而繹騷更甚。皇上之心,但欲裕國,不欲病民。群小之心,必自瘠民,方能肥己。”疏留中。
十二月壬寅,詔罷采礦,以稅務歸有司,釋礦稅在獄承天諸生沈機等十二人。
三十四年春正月癸巳,逮咸陽知縣宋時隆下獄。時命停礦,稅監梁永堅執咸陽、潼關委官不宜罷,益樹黨布虐,巡撫顧其志捕惡黨置之法,永大恨之。永又檄時隆取絨氈千五百,時隆不予,遂誣時隆劫稅。閣臣揭沮,不報。
二月己未,南京內官監丞徐壽偽造印牒,稱中旨征南工部杉枋三千,部報詳,詐窮,下守備太監劉朝用訊之。
三月己巳朔,大學士沈鯉、朱賡言:“秦人恨梁永甚,宜撤。”不報。
乙亥,江西礦務太監潘相以停稅移景德鎮請專陶。從之。
丁丑,仍以江西湖口稅務歸稅監李道。
己卯,云南礦務太監楊榮被殺。榮久于滇,恣行威福,杖斃數千人,榜掠指揮樊高明等,盡捕六衛官,人人自危。指揮賀世勛、韓光大遂倡眾焚其署,徒黨輜重皆燼。事聞,上怒不食,曰:“榮不足惜,何紀綱頓至此!”罪其首事。罷中使不遣,以稅課歸四川稅使丘乘云。世勛下獄死,光大戍邊。
五月,巡撫鳳陽李三才言:“恩詔中格,流傳二說:一、新政原非圣意,故旋開旋閉。一、沈一貫恐沈鯉、朱賡妨位,恥事不出已,計傾左右,致善事不終。”上怒,奪俸三月。一貫奏辯,不問。
三十五年七月壬辰,撤陜西稅監梁永還京。初,巡按陜西御史王基洪,劾稅監梁永陳兵殺傷吏民。巡撫顧其志奏至,平甚,上疑之。梁永遂訐奏咸陽知縣滿朝薦承御史意,伏兵渭南劫貢。上怒,命逮朝薦。廷臣論救,不聽。時緹騎止灞上,宗室士民毋慮數萬人,圍永署。朝薦間道就檻車。藍田知縣王邦才亦發奸剔蠹,與永相左,并為永誣逮。至是,中旨撤永還。
十一月,巡撫福建徐學聚、戶科給事中江灝,劾稅監高栄不法。不報。初,寀肆虐閩中,舊撫袁一驥捕其爪牙,置之法。寀造樓船艅艎,治戎器,招集亡命,征集百貨,將出與諸番市。閩人集其門詬之。寀所殺傷百余人,焚民居無算。一驥力輯之,乃定。已,又招紅裔入市,殺僇商漁,漸窺內地,故學聚奏之。
三十六年五月甲寅,遼東稅監高淮激變錦州。淮恃寵恣橫,吏民小拂意,父子老弱系累相屬干道。征稅私賦倍之。每開市,奪其善馬,駑者強勒堡軍,以重價購償。自疏調度兵將,詡其功伐。總督蹇達劾奏,內臣不得豫政典兵。不報。至是,索賄錦州軍戶,軍戶殺其使,激眾千人圍之。淮倉皇逃入山海關。吏部左侍郎楊時喬、戎政尚書李化龍力言:“遼東重困,危在旦夕,皆高淮擾民激變,以資禍患。”上命撤淮還京。
四十一年六月,初,廣東珠池,自萬歷三十二年停采,至是,金吾右衛指揮倪英上章請開。刑科給事中郭尚賓論開采之害。不報。
四十二年二月,命各省稅課減三分之一。
四十三年八月,命內官呂貴,暫提督浙江織造。江西稅監潘相,檄催福建、廣東稅課。閣臣言之。不聽。
九月丁丑,江西湖口稅廨火,大學士吳道南請罷湖口商稅。不報。
四十四年四月丙午,雷火焚通州稅監張煜樓居。御史金汝諧以聞,請罷稅使。不報。
八月,萬壽節,加稅監河南胡江、江西潘相、通灣張煜、天津馬堂、四川邱乘云、南京劉朝用歲祿,賜呂貴飛魚服。
四十七年五月,吏部候選儒士蔣定國奏采山西夏縣等礦。疏不由通政司,通政使姚思仁糾之。時遼東三路敗,兵餉告急,歙人曹致廉等奏乞同內監搜江南富家,借餉數百萬。思仁復疏爭之。
四十八年七月,上崩,遺詔罷一切礦,稅并新增織造、燒造等項。建言廢棄及礦稅詿誤諸臣,酌量起用。奉皇太子令旨,盡行停止,稅監張煜、馬堂、胡江、潘相、丘乘云等撤還京。
谷應泰曰:
聞之銀鏤金品,列之《禹貢》;廿人璣貝,載在《周禮》。國有常經,非可以無藝征之也。況王者藏富于閭閻,天子不下求金車,良以多欲者仁義難施,黷貨者亂源斯伏,有天下者不可以不致謹也。神宗奕葉升平,邊圉封貢,海內乂安,家給人足。而乃苞桑之憂不系于慮,日中之昃弗虞于懷。遠賢士大夫,親宦官宮妾。女謁苞苴,陰性吝嗇。孳孳所談,利之所萌耳。逮至萬歷二十四年,張位主謀,仲春建策,而礦稅始起。于是命張忠往山西,曹金往兩浙,趙欽往陜西,陳增駐山東,高寀領福建,楊榮辦云南,丘乘云駐四川,李敬攝廣東,郝隆、劉朝用采池州,陳奉領湖廣,魯坤開彰德、衛輝,大珰雜出,諸道紛然。而民生其間,富者編為礦頭,貧者驅之墾采,繹騷凋敝,若草菅然。又不特此也,礦務之外,天津有店租,廣州有珠榷,兩淮有余鹽,京口有供用,浙江有市舶,成都有鹽茶,重慶有名木,湖口長江有船稅,荊州有店稅。又有門攤、商稅,油、布雜稅,莫不設珰分職,橫肆誅求。有司得罪,立系檻車;百姓奉行,若驅駝馬。雖漢室牢盆,桑、孔乘傳,熙、豐手實,雞豚悉空,曾未若斯之酷也。
至乃國法恣睢,人懷痛憤,反爾之誡,覆舟之禍,亦間有之。以故高淮激變遼東,梁永激變陜西,陳奉激變江夏,李鳳激變新會,孫隆激變蘇州,楊榮激變云南,劉成激變常鎮,潘相激變江西。當斯時也,瓦解土崩,民流政散,其不亡者幸耳!而深宮不省,疏入留中。其始因礦稅而設珰者,繼則珰熒然托命言礦稅。其始因珰媚而迎合在礦稅者,繼則珰肥而交結在宮闈。植根深固,未易卒拔故也。善乎!侍郎馮琦之疏曰:“皇上之心,但欲裕國,不欲病民。群小之心,必自瘠民,方能肥己。”逮至三十三年,而稅歸有司,礦使停罷,輪臺之悔,不亦晚乎!然且兩載以還,稅監不革,七年之后,為池復開,比之衛武飲酒之悔,秦穆臨河之誓,抑何習與性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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