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祖洪武二年夏四月,時倭寇出沒海島中,數侵掠蘇州、崇明,殺略居民,劫奪貨財,沿海之地皆患之。太倉衛指揮僉事翁德帥官軍出海捕之,遇于海門之上幫,及其未陣,麾兵沖擊之,斬獲不可勝計,生擒數百人,得其兵器海艘。命擢德指揮副使,其官校賞綺幣白金有差,仍命德領兵往捕未盡諸寇。
三年三月,遣萊州同知趙秩,持詔諭日本國王良懷,令革心歸化。日本,古倭奴國,在東海中,綰波而宅。自玄菟、樂浪底于徐聞、東筦,所通中國處,無慮萬余里。國君居山城,所統五畿、七道、三島,為郡五百七十有三。然皆依水附嶼,大者不過中國一村落而已。戶可七萬,課丁八十八萬三千有奇。自元帥討日本者沒于水,不得志,日本亦不復來貢。至是,帝遣使諭降之。
四年冬十月癸巳,日本國王良懷遣其僧祖朝來進表箋,貢馬方物,并僧九人來朝,又送至明州、臺州被掠男子七十余人,詔賜文綺答之。
十二月,詔靖海侯吳楨籍方國珍所部溫、臺、慶元三府軍士,及蘭秀山無田糧之民嘗充船戶者,凡十一萬一千七百余人,隸各衛為軍。仍禁濱海民不得私出海,時國珍余黨多入海剽掠故也。禎既至,三郡每挾私意,多引平民為兵,瀕海大擾。寧海知縣王士弘曰:“吾寧獲死罪,不可誣良民為兵。”即上封事,詞甚切,上立罷之。
六年春正月,德慶侯廖永忠上言:“今北邊遺孽,遠遁萬里之外,獨東南倭寇負禽獸之性,時出剽掠,擾瀕海之民。陛下命造海舟,剪捕此寇,以奠生民,德至盛也。然臣竊觀倭彝竄伏海島,因風之便,以肆侵略,來若奔狼,去若驚鳥。臣請令廣洋、江陰、橫海水軍四衛添造多櫓快船,令將領之。無事則沿海巡徼,以備不虞。倭來則大船薄之,快船逐之。彼欲為內寇,不可得也。”上從之。
七年夏六月,倭寇膠海,靖海侯吳禎率沿海各衛兵,捕至琉球大洋,獲倭寇人船,俘送京師。
十三年春正月,胡惟庸謀叛,約日本,令伏兵貢艘中。會事覺,悉誅其卒,而發僧使于陜西、四川各寺中,示后世不與通。
十七年春正月,倭頻寇浙東,命信國公湯和巡視海上。筑山東,江南、北,浙東、西海上五十九城,咸置行都司,以備倭為名。
二十年二月,置兩浙防倭衛、所。夏四月戊子,命江夏侯周德興往福建福、興、漳、泉四郡視要害,筑海上十六城,籍民為兵,以防倭寇。增置巡檢司四十有五,分隸諸衛。
二十二年冬十二月,倭寇寧海,尋犯廣東。
二十七年春二月,倭寇浙東,命都督楊文、劉德、商暠巡視兩浙。復命魏國公徐輝祖、安陸侯吳杰往浙,訓練海上軍士,同楊文等防倭。
秋八月,命吳杰同永定侯張全往廣東,訓練海上軍士防倭。
冬十月,倭寇金州。
三十一年春二月,倭寇山東、浙東。
成祖永樂元年,日本王源道義遣使入貢,賜冠服文綺,給金印。四年冬十月,平江伯陳瑄督海運至遼東。舟還,值倭于沙門,追擊至朝鮮境上,焚其舟,殺溺死者甚眾。
九年春正月丙戌,命豐城侯李彬、平江伯陳瑄等率浙江、福建舟師剿捕海寇。三月,中軍都督劉江守遼東,不謹斥堠,海寇入寨,殺邊軍。上怒,遣人斬江首;既而宥之,使圖后效。
夏五月,倭寇浙東。
十四年夏五月,敕遼東總兵、都督劉江及緣海衛、所備倭寇,相機剿捕。命都督同知蔡福等率兵萬人,于山東沿海巡捕倭寇。
六月,倭舟三十二艘泊靖海衛楊村島,命福等合山東都司兵擊之。
十二月,置遼東金州旅順口望海堝、左眼、右眼、三手山、西沙洲、山頭、爪牙山敵臺七所。
十五年春正月,倭寇浙江松門、金鄉、平陽。冬十月,遣禮部員外郎呂淵等使日本。先是,帝命太監鄭和等赍賞諭諸海國,日本首先歸附,詔厚賚之。封其鎮山,賜勘合百道,與之期,期十年一貢。無何,捕倭將士寇數十俘獻京師,俱日本人,群臣請誅之,以正其罪。上乃遣淵賜敕切責之。
十七年夏六月,遼東總兵、都督劉江大破倭寇于望海堝。先是,江巡視各島,至金州衛金線島西北望海堝上。其地特高廣,可駐兵千余。詢諸土人,云:“洪武初,都督耿忠亦嘗于此筑堡備倭,離金州城七十余里。凡寇至,必先經此,實濱海咽喉之地。”上疏:“請用石壘堡,置煙燉瞭望。”上從之。一日,瞭者言:“東南夜舉火有光。”江計寇將至,亟遣馬步官軍赴堝上堡備之。翼日,倭寇二千余乘海直逼堝下,登岸魚貫行。一賊貌丑惡,揮兵率眾,勢銳甚。江令犒師秣馬,略不為意。以都指揮徐剛伏兵于山下,百戶江隆帥壯士潛燒賊船,截其歸路。乃與之約曰:“旗舉伏起,鳴炮奮擊,不用命者,以軍法從事。”既而賊至堝下,江被發舉旗鳴炮,伏盡起。繼以兩翼并進。賊眾大敗,死者橫仆草莽,余眾奔櫻桃園空堡。官軍追圍之,將士奮勇,請入堡剿殺。江不許,特開西壁以待其奔,分兩翼夾擊之。生擒數百,斬首千余。間有脫走者,又為隆等所縛,無一人逸者。凱還,將士請曰:“將軍見敵,意思安閑,惟飽士馬。及臨陣,作真武披發狀。迨賊入堡,不殺而縱之,何也?”江曰:“窮寇遠來,必勞且饑。我以逸飽待饑勞,固治敵之道。賊始魚貫而來,為蛇陣,故披發作此狀以鎮服之。所以愚士卒之耳目,作士卒之銳氣。賊既入堡,有死而已。我師攻之,彼必致死,未必無傷。寇出,縱其生路,即‘圍師必缺’之意。此固兵法,顧諸君未察耳。”事聞,上賜敕褒進,封江廣寧伯,子孫世襲,將士賞賚有差。先是,元末瀕海盜起,張士誠、方國珍余黨導倭寇出沒海上,焚民居,掠貨財,北自遼海、山東,南抵閩、浙、東粵,濱海之區,無歲不被其害。至是,為江所挫,斂跡不敢大為寇。然沿海稍稍侵盜,亦不能竟絕。
英宗正統四年夏四月,倭寇浙東。先是,倭得我勘合,方物戎器滿載而東。遇官兵,矯云入貢。我無備,即肆殺掠,貢即不如期。守臣幸無事,輒請俯順倭情。已而備御漸疏。至是,倭大暠入桃渚,官庾民舍焚劫,驅掠少壯,發掘冢墓。束嬰孩竿上,沃以沸湯,視其啼號,拍手笑樂。得孕婦卜度男女,刳視中否為勝負飲酒,積骸如陵。于是朝廷下詔備倭,命重師守要地,增城堡,謹斥堠,合兵分番屯海上,寇盜稍息。
世宗嘉靖二年五月,日本諸道爭貢,大掠寧波沿海諸郡邑。鄞人宋素卿者,初奔日本。正德六年,與其國人源永壽來貢。其從父澄識之,告素卿附倭狀。守臣以聞,置不問。至是,其主源義植幼闇不能制命,群臣爭貢,各強給符驗。左京兆大夫內藝興遣僧宗設,右京兆大夫高貢遣僧瑞佐及宋素卿先后至寧波,爭長不相下。故事:番貨至,市舶司閱貨及宴坐,并以先后為序。時瑞佐后,而素卿狡,賄市舶太監。先閱佐貨,宴又坐設上。宗設不平,遂與佐相讎殺。太監又以素卿故,陰助佐,授之兵器。而設眾強,拒殺不已,遂毀嘉賓堂,劫東庫,逐瑞佐及余姚江,佐奔紹興。設追之城下,令縛佐出,不許,乃去。沿途殺掠至西霍山洋,殺備倭都指揮劉錦、千戶張鏜。執指揮袁琎、百戶劉恩。又自育王嶺奔至小山浦,殺百戶胡源,浙中大震。設負固據海岙,巡按御史歐珠、鎮守太監梁瑤奏聞,逮素卿下獄待訊。倭自是有輕中國心矣。
給事中夏言上言:“倭患起于市舶。”遂罷之。初,太祖時雖絕日本,而二市舶司不廢。市舶故設太倉黃渡。尋以近京師,改設福建、浙江、廣東。七年罷,未幾復設。蓋以遷有無之貨,省戌守之費,禁海賈,抑奸商,使利權在上也。自市舶內臣出,稍稍苦之。然所當罷者市舶內臣,非市舶也。至是,因言奏,悉罷之。市舶罷,而利權在下。奸豪外交內诇,海上無寧日矣。
四年二月,宋素卿伏誅。初,宗設遁海島不獲,獨素卿及瑞佐下獄。會朝鮮兵徼海者,得其魁仲林望、古多羅等三十三人,國王李懌奏獻闕下。于是發仲林等至浙,責與素卿對簿,備鞫遣貢先后及符驗真偽。既悉,有司以爰書上請,乃論素卿死,釋瑞佐還本國。
十八年,國王源義植復以修貢請,許之。期以十年,人無過百,船無過三。然諸夷嗜中國貨物,人數恒不如約,至者率遷延不去,每失利云。
二十五年,倭寇寧、臺。自罷市船后,凡番貨至,輒主商家。商率為奸利,負其責,多者萬金,少不下數千,索急,則避去。已而主貴官家,而貴官家之負甚于商。番人近島坐索其負,久之不得,乏食,乃出沒海上為盜。輒構難,有所殺傷,貴官家患之。欲其急去,乃出危言撼當事者。謂:“番人泊近島,殺掠人,而不出一兵驅之,備倭固當如是耶!”當事者果出師,而先陰泄之,以為得利。他日貨至,且復然。如是者久之,倭大恨,言:“挾國主貲而來,不得直,曷歸報?必償取爾金寶以歸。”因盤據島中不去。并海民生計困迫者糾引之,失職衣冠士及不得志生儒亦皆與通,為之鄉導,時時寇沿海諸郡縣。如汪五峰、徐碧溪、毛海峰之徒,皆華人,僭稱王號。而其宗族妻子田廬,皆在籍無恙,莫敢誰何。
巡按浙江御史陳九德:“請置大臣,兼巡浙、福海道。開軍門治兵捕討,聽以軍法從事。”從之。乃以朱紈為右副都御史,巡撫浙江兼攝福、興、泉、漳。未至,而泊寧波、臺州諸近島者已登岸,攻掠諸郡邑無算,官民廨舍焚毀至數百千區。巡按御史裴紳劾防海副使沈瀚,守土參議鄭世威因乞:“敕紈嚴禁泛海通番,勾連主藏之徒。”從之。紈乃下令禁海,凡雙檣艅艎,一切毀之,違者斬。乃日夜練兵甲,嚴糾察,數尋舶盜淵藪,破誅之。因上言:“去外盜易,去中國盜難。去中國群盜易,去中國衣冠盜難。”遂鐫暴貴官家渠魁數人姓名,請戒諭之。不報。于是福建海道副使柯喬、都司盧鏜捕獲通番九十余人以上,紈立決之于演武場,一時諸不便者大嘩。蓋是時通番,浙自寧波、定陽,閩自漳州月港,大率屬諸貴官家,咸惴惴重足立,相與詆誣不休。諷御史周亮、給事中葉鏜奏改紈為巡視。
未幾,紈復上言:“長嶼諸處大俠林參等,號稱‘刺達總管’,勾連倭舟,入港作亂。更有巨奸,擅造艅艎,走賊島為鄉導,躪海濱。鞫論明確,宜正典刑。”章下兵部,侍郎詹榮覆奏:“中國待外裔,不以向背責之,以昭天地之量。紈所論坐,俱關重刑。乞下都察院復核。”從之。于是御史周亮等劾紈“舉措乖方,專殺啟釁”。因及福建防海副使柯喬、都指揮使盧鏜“黨紈擅殺,宜置于理”。帝遂奪紈官,命還籍聽理。遣給事中杜汝禎往福建,會巡按御史陳宗夔訊喬等,并核紈事。汝禎、宗夔勘紈“聽信奸回,柯喬、盧鏜擅殺無罪,皆當死”。奏下兵部,尚書丁汝夔如其議上。帝從之,命喬、鏜系福建按察司待決。紈恚自殺,士論惜之。遂罷巡撫御史,不復設。
三十年夏四月,浙江巡按御史董威、宿應參前后請寬海禁,下兵部尚書趙錦復議,從之。自是舶主土豪益自喜,為奸日甚,官司莫敢禁。
三十一年夏四月,倭寇犯臺州,破黃巖,大掠象山、定海諸邑。
汪直者,徽人也。以事亡命走海上,為舶主渠魁,倭人愛服之。倭勇而戇,不甚別死生。每戰輒赤體,提三尺刀舞而前,無能捍者。其魁則皆浙、閩人,善設伏,能以寡擊眾。大群數千人,小群數百人,而推直為最,徐海次之。又有毛海峰、彭老生不下十余帥,列近洋為民害。至是,登岸犯臺州,破黃巖、四散、象山、定海諸處,猖獗日甚。知事武偉敗死,浙東騷動。
秋七月,廷議復設巡視重臣。以都御史王忬提督軍務,巡視浙江海道及興、漳、泉地方。忬巡撫山東,聞命即日至浙。度所治軍府皆草創,而浙人柔脆不任戰。所受簡書輕,不足督率吏士。乃上疏請假事權,誅賞得便宜。且欲嚴內應之律,寬損傷之條。剿撫勿拘。從之,改巡視為巡撫。忬乃任參將俞大猷、湯克寬為心膂,征狼、土諸兵及募溫、臺諸下邑桀黠少年,分隸諸將,布列瀕海各鎮堡,嚴督防御。浙人恃以無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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