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法言》曰:「正考甫常曦尹吉甫矣,公子奚斯常曦正考甫矣?!股w尹吉甫能作〈崧高〉、〈烝民〉等詩,以美宣王,故正考甫曦之而作《商頌》。是則揚子以〈閟宮〉之頌,為奚斯所作矣。班孟堅、王文考為賦序,皆有奚斯頌魯僖之言,蓋本諸揚子也。學者謂〈閟宮〉但曰「新廟奕奕,奚斯所作,」而無作頌之文,遂疑揚子為誤。以余觀之,奚斯既以公命作廟,又自陳詩歸美其君,故八章之中,上自姜嫄、后稷,下逮魯公、魯侯,備極稱頌,至末章始言作廟之功,亦不為過。只如〈崧高詩〉亦云:「甚詩孔碩,其風肆好。」是吉甫固嘗自稱美,何獨于奚斯而疑之。揚子之言,必有所據。后見洪邁《容齋續筆》第一卷,亦以為相承之誤,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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