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傳周濂溪,名敦頤,字茂叔,道州營道人。景佑三年,始官洪州分寧縣主簿,歷官至知南康郡,因家于廬山蓮花峰下,以營道故居濂溪名之。熙寧六年卒,年五十七。黃庭堅(jiān)評其人品,如光風(fēng)霽月。晚年,閑居樂道,不除窗前之草,曰:與自家生意一般。二程師事之,濂溪常使尋孔顏之樂何在。所著有《太極圖》、《太極圖說》、《通書》等。
太極論濂溪之言倫理也,本于性論,而實(shí)與其宇宙論合,故述濂溪之學(xué),自太極論始。其言曰:“無極而太極,太極動而生陽,動極而靜,靜而生陰,靜極復(fù)動,一動一靜,互為其根,分陰分陽,兩儀立焉。五行一陰陽也,陰陽一太極也,太極本無極也。五行之生也,各一其性。無極之真,二五之精,妙合而凝,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二氣交感,化合萬物。萬物生之而變化無窮。人得其秀而最靈,生而發(fā)神知,五性感動,而善惡分。圣人定之以中正仁義,主靜而立其極。‘圣人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兇。’君子修之吉,小人悖之兇。故曰: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又曰:“原始要終,故知死生之說,大哉,易其至矣乎。”其大旨以人類之起源,不外乎太極,而圣人則以人而合德于太極者也。
性與誠濂溪以性為誠,本于中庸。惟其所謂誠,專自靜止一方面考察之。
故曰:“誠者,圣人之本。‘大哉乾元,萬物資始’,誠之原也。‘乾道變化,各正性命’,誠既立矣,純粹至善,故曰: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元亨者誠之通,利貞者誠之復(fù),大哉易!其性命之源乎?”又曰:“誠者,五常之本,百行之原也,靜無而動有,至正而明達(dá)者也。五常百行,非誠則為邪暗塞。故誠則無事,至易而行難。”由是觀之,性之本質(zhì)為誠,超越善惡,與太極同體者也。
善惡然則善惡何由起耶?曰:起于幾。故曰:“誠無為,幾善惡,愛曰仁,宜曰義,理曰禮,通曰智,守曰信。性而安之之謂圣,執(zhí)之之謂賢,發(fā)微而不可見,充周而不可窮之謂神。”
幾與神濂溪以行為最初極微之動機(jī)為幾,而以誠、幾之間自然中節(jié)之作用為神。故曰:“寂然不動者誠也,感而遂動者神也,動而未形于有無之間者幾也。誠精故明,神應(yīng)故妙,幾微故幽,誠神幾謂之圣人。”
仁義中正惟圣故神,茍非圣人,則不可不注意于動機(jī),而一以圣人之道為準(zhǔn)。故曰:“動而正曰道,用而和曰德,匪仁匪義匪禮匪智匪信,悉邪也。邪者動之辱也,故君子慎動。”又曰:“圣人之道,仁義中正而已。守之則貴,行之則利。廓之而配乎天地,豈不易簡哉?豈為難知哉?不守不行不廓而已。”
修為之法吾人所以慎動而循仁義中正之道者,當(dāng)如何耶?濂溪立積極之法,曰思,曰洪范。曰:“思曰睿,睿作圣,幾動于此,而誠動于彼,思而無不通者,圣人也。非思不能通微,非睿不能無不通。故思者,圣功之本,吉兇之幾也。”又立消極之法,曰無欲。曰:“無欲則靜虛而動直,靜靈則明,明則通。
動直則公,公則溥。明通公溥,庶矣哉!”
結(jié)論濂溪由宇宙論而演繹以為倫理說,與康節(jié)同。惟康節(jié)說之以數(shù),而濂溪則說之以理。說以數(shù)者,非動其基礎(chǔ),不能加以補(bǔ)正。說以理者,得截其一、二部分而更變之。是以康節(jié)之學(xué),后人以象數(shù)派外視之;而濂溪之學(xué),遂孳生思想界種種問題也。濂溪之倫理說,大端本諸中庸,以幾為善惡所由分,是其創(chuàng)見。而以人物之別,為在得氣之精粗,則后儒所祖述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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