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案:我到上海后,所驚異的事情之一是新聞記事的章回小說化。無論怎樣慘事,都要說得有趣——海式的有趣。只要是失勢或遭殃的,便總要受奚落——賞玩的奚落。天南叟式的迂腐的“之乎者也”之外,又加了吳趼人李伯元式的冷眼旁觀調(diào),而又加了些新添的東西。這一段報章是從重慶寄來的,沒有說明什么報,但我真吃驚于中國的精神之相同,雖然地域有吳蜀之別。至多,是一個他所謂“密司”者做了**——中國古已有之的**罷了;或者他的朋友去**了一回,不甚得法罷了,而偏要說到漆某,說到主義,還要連漆某的名字都調(diào)侃,還要說什么“羞惡之心”,還要引《詩經(jīng)》,還要發(fā)“感慨”。然而從漆某笑到“男女學(xué)生”的投稿負責(zé)者卻是無可查考的“笑男女士”,而傳這消息的倒是“革新通信社”。其實是,這豈但奚落了“則其十之**,確為共產(chǎn)分子無疑”的漆樹芬而已呢,就是中國,也夠受奚落了。丁卯季冬X日。
本站所收錄所有玄幻小說、言情小說、都市小說及其它各類小說作品、小說評論均屬其個人行為,不代表本站立場
Copyright © 2011-2021 云文學(xué)網(wǎng)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作家協(xié)會 版權(quán)所有 上海作家俱樂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