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傷害自己的人,才是最最笨的小笨蛋
————不同于心靈,身體上的傷疤才是可能永遠都不會褪去的,所以,一定一定要好好愛自己,不要自己傷害自己
自殘。
相信這個詞語對于大部分的人來說都并不陌生。對于許多的人來講,這可能是一種新穎的潮流,特別是對于青春期的女孩,或者男孩們。
然而,對于自殘的理由總是各種各樣,奇出不窮。
‘我也不知道為什么要這樣,就是覺得挺酷的。’
‘控制不住,一難過就想在身上劃一刀,不然總覺得難受。’
‘沒關系,反正以后會好的,無所謂。’
‘大家都在自殘,所以我就跟風嘍。’
類似于上面的理由,還有很多很多。我親愛的女孩們,難道這就是你們不懼疼痛往自己身上留下駭人傷疤的理由嗎?我想不是的。
有一個女孩在一次談心的時候,明明是大夏天她卻穿著長袖。我好奇地問她難道不熱嗎?她向我點了點頭,然后又搖了搖頭。
她和我講,她曾為了一個她認為會愛一輩子的男孩在自己的手腕上用尖利的小刀刻下了男孩的名字縮寫,說完了,還把長長的袖子拉起來,讓我看到了那幾個留在她身上的幾個白色字母。
當時我心疼的摸摸了那個已經愈合了的傷疤:“你在刻的時候不疼嗎?”
面前的女孩說:“疼,還流了好多的血。”
“那為什么還要刻呢?”我問道。
“因為那個時候自己太傻了。”
可能你以為自己在自己的身上留下屬于那個自己所‘愛’的人的記號,妄想要用這種傻到不行的方法來證明自己有多么的愛那個你認為是命中注定的男孩,你以為這種方式可以讓你們永遠的在一起。
傻孩子們,一輩子很長,長到你們現在不能想象,誰又會知道二十年后的你們是否還在一起?到時候,說不定只會剩下你坐在爬滿花藤的秋千上凝望著自己身上的傷疤,而那個你愿意用鮮血來證明的男孩早就不在你的身邊,用你的美麗來換這個短暫如花季的愛情,這一點都不值得。
前面提到的那個女孩,如今已經離開了那個自己說要愛一輩子的男孩,過著自己的生活,有了一個非常愛護她的男朋友,只是因為當初刻的太用力,導致那個傷疤永遠的留在了她的身上。
傻嗎?答案是當然。
痛嗎?答案是痛。
無論如何,為了你那自認的‘愛情’也好,為了獲得他人的關心也罷,就算有著再多的理由,再多的傷痛,再多的難過與哀傷,請不要傷害自己,在不傷害自己和別人的情況下尋找可以緩解這個行為的方法。
看書也好,聽歌也好,或者大哭一下也很好。
我親愛的女孩,親愛的你們包括我自己,一定要好好地。
路還很長,很遠,不要著急,慢慢來就好,總有一天你會發現,其實世界并沒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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